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国土规划获批 建设用地「做减法」
近期大陆国务院批覆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国土规划,要求建设用地「做减法」。(shutterstock)
近日大陆国务院批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内容提出,不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开发建设,并要求到2035年示范区的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将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内,较现状建设用地减少15.7平方公里。
据大陆自然资源部介绍,该《规划》是继印发《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一2035年)》后,首部经大陆国务院批准的跨行政区国土空间规划。
具体范围由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组成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被视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与突破口。
该《规划》强调,示范区将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不搞集中成片、大规模、高强度开发建设,不走建设用地规模扩张的老路。在坚守耕地保护、生态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安全管控底线的基础上。直至2035年,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内,较现状建设用地减少15.7平方公里。
此外,该《规划》也研拟对示范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到2035年的河湖水面率不低于20.6%、森林覆盖率大于12%。加快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并让绿色交通出行比重提升至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