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可按月提取还贷

本报讯(记者 杨阳 通讯员 杨文)日前,市民彭女士到市民之家公积金窗口,填写了一张申请表格,短短几分钟就办理好了按月提取偿还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今后,可以实现自动按月提取公积金还贷,既免去了奔波的辛苦,又减轻了还贷压力。”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让彭女士感到十分暖心。

彭女士是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夫妻二人在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购房。以往还贷,彭女士需要先垫付一年的还贷资金,然后才能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性提取相应金额,不仅有一定的资金压力,而且需要两地奔波。长株潭住房公积金贷款跨中心按月提取还贷业务的实施,彻底解除了彭女士的后顾之忧。

去年12月,长沙、株洲、湘潭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中心按月还贷提取合作协议》,明确自2023年12月20日起,全面实现长株潭住房公积金贷款跨中心按月提取还贷业务。该业务上线之后,将惠及在长沙、株洲、湘潭进行异地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近万户。

为进一步深化长株潭协同一体化,方便职工偿还长株潭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助力住房消费,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委托按月提取偿还长株潭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施细则》。提取政策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湘潭市,贷款在长沙、株洲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偿还贷款期间,每月还款后由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动划扣至职工本人的储蓄银行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