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起火燃烧毁损 投保「车体险」有保障

图为日前国道三号北向和美路段,小货车不明原因起火燃烧。(警方提供/资料照)

在淡水渔人码头,一辆双B名车发生车体自燃的火烧车意外,导致车头全毁,所幸驾驶与副驾乘客及时逃出才没事;无独有偶,日前新竹一位车主才刚下车2分钟,整台车就突然起火燃烧,警消获报灭火,但车辆已被大火烧得面目全非;华南产险表示,像这类车辆因不明原因起火自燃造成的毁损,只要车主有投保「汽车车体损失险」,事故的维修费用就能转嫁由保险公司负担。

华南产险表示,车辆因碰撞、火灾或坠落物的意外事故而导致毁损时,基本上只要车主有投保「车体损失保险」甲式或乙式,都可以获得赔偿。以前述车辆自燃的新闻案例来看,车子莫名起火燃烧导致车体毁损,因「火灾」符合乙式车体损失险的承保范围,因此车体的维修费用就能转嫁由保险公司承担。

有的民众误以为车体损失险必须是车辆因发生「碰撞」车祸才能享有保障,但其实不同类型的「车体损失险」其保障范围亦不尽相同。以乙式车体损失险来说,承保的危险事故包括:碰撞、倾覆、火灾、闪电、雷击、爆炸、抛掷物或坠落物等,因此像是车子因不明原因起火燃烧、天降坠落物砸到车顶毁损、因气爆导致车子炸飞等意外事故,都能获得理赔,只是二车「碰撞」的危险事故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爱车的保障外,驾驶本身和乘客个人的人身保障也相当重要。像是案例中驾驶和副驾驶乘客因及时逃出才没事,但如果不幸受伤,强制险只能理赔副驾乘客的体伤最高20万元、失能或死亡最高200万元;针对驾驶人本身是没有保障的,因此建议车主在投保「任意第三人责任险」后,应附加「驾驶人伤害保险」才能享有健全保障。另外因强制险的保额有限,因此也建议车主可另外附保「乘客体伤责任保险」,以提升乘客的安全保障。

根据内政部警政署统计,2020年全台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超过36万件,相当于每天发生992起以上的车祸交通意外事故,道路安全防不胜防。华南产险提醒,车主开车除需注意安全驾驶外,事前也应先做好完善的风险规划,才能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