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洋否认搞监控?他揭真相:未来3类人「赴陆要报准」

沈伯洋扬言管控高风险族群,引发搞绿色警总等批评。(示意图/资料照)

民进党立委沈伯洋近日提出监控高风险群说法,引发争议。有亲绿媒体人称,沈伯洋不是要监控大陆配偶与高风险群,而是要针对接触对岸党政军的台湾人士,建立申报管理机制,原理跟县市长赴陆须经联审会报备审查,回台后也得誊写报告书的道理一样。但粉专「不演了新闻台」指出,沈伯洋所提两岸条例修正草案的赴陆报备审查,不是报备而是报准制,管辖范围甚至匡列到民代,申报有虚伪或隐匿者可到罚1000万元。

「关键就在于报备审查,是一个暧昧的说法,当然,我认为那是沈伯洋故意避重就轻。」不演了新闻台今(11日)发文指出,沈伯洋嘴巴上这样讲,但他提出的修正草案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他提出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九条修正草案,白纸黑字不是要你报备,是要你「报准」:「台湾地区人民具有下列身分者,进入大陆地区应经申请,并经内政部会同国家安全局、法务部、大陆委员会及相关机关组成之审查会审查许可」。

「换句话说,你不但要申请,还要获准才能去!」不演了新闻台提到,还记得当年马前总统卸任之后,曾经申请赴香港领奖,结果被民进党政府打回票吗?就是这么回事,而沈伯洋的提案,要将报准赴中的范围,从「政务人员、直辖市长」,大幅匡列到「立法委员」与「直辖市议员」。

不演了新闻台质疑,如果这不叫行政扩权?什么才叫做行政扩权?而且还没完,沈伯洋的提案,还要匡列:「国家重点领域研究学院涉及国家安全或国家核心关键技术业务之人员」、「担任国家关键基础设施任务,具决策、关键执行地位或负责资讯系统设计或管理之重要运营人员」。更扯的是以下这项:「曾参与立法院秘密会议,且该秘密会议提供之机密文件未达解密时限者。」

不演了新闻台强调,「换句话说,如果你看了一眼蔡总统升等文件,它要是被封存30年,你大半辈子的自由迁徙宪法权力,都被剥夺了!」然后,这法律还有罚则,行政罚,项目玲瑯满目,从1万元,到1000万元罚锾不等。还没完!违反第九条第九项,也就是上述「曾参与立法院秘密会议,且该秘密会议提供之机密文件未达解密时限者」,或其申报有虚伪或隐匿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下之罚金。

「这就是为什么这一局,我们必须跟民进党死磕!」不演了新闻台直言,以沈伯洋为代表性人物之一,台湾有一股法西斯的力量,正在崛起,即将掌权。「这也是为什么我越来越不想乡愿,因为做为媒体人,不反对,至少要努力把真相告诉民众,否则,就是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