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洋紧咬未回避谴责案 吴宗宪回呛:反正他专长是打漆弹
民进党立委沈伯洋(左)、国民党立委吴宗宪(右)。(资料照片合成)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日前初审国会改革相关草案,民进党团提出对国民党立委吴宗宪的谴责案,民进党立委沈伯洋批评吴宗宪未回避,2人隔空交火。吴宗宪回击,某位委员故意搞认知作战带风向,说立法委员行为法中规定,有关利益回避才会送纪律委员会,不过该位委员专长在打漆弹,看不懂专业法条也无妨。
吴宗宪表示,他4月15日在司法法制委员会担任召委,审理国会五法修法时,遭民进党立委以议事不公,提出谴责案,「这样的程序对吗?」
吴宗宪提到,按《立法委员行为法》第5条规定,立法委员从事政治活动,应符合国民期待,公正议事,善尽职责,不损及公共利益,不追求私利;第7条也规定,立法委员应秉持理性问政,共同维护议场及会议室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不遵守主席依规定所作之裁示。二、辱骂或涉及人身攻击之言词。三、发言超过时间,不听主席制止。四、未得主席同意,插言干扰他人发言而不听制止。五、破坏公物或暴力之肢体动作。六、占据主席台或阻挠议事之进行。七、胁迫他人为议事之作为或不作为。八、携入危险物品。九、对依法行使职权议事人员做不当之要求或干扰。十、其他违反委员应共同遵守之规章。违反前项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纪律委员会议处。
吴宗宪指出,若议场中委员们认为主席主持议事不公或违反规定,应该以行为违反同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十款规定(例如违反同法第5条应共同遵守之规章)为由,按同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由代理主席主持,交由纪律委员会议处。而不是用谴责的方式办理。这跟利益回避更毫关系。
吴宗宪痛批,似乎有某位委员故意搞认知作战带风向,称立法委员行为法中,有关利益回避才会送纪律委员会,还想问他当天主持会议跟金钱有什么关系,「哈哈」,第二章伦理规范都自动隐蔽,去谈毫无关联的第五章利益回避,这才是真的笑死人。不过该位委员专长在打漆弹,看不懂专业法条也无妨。
吴宗宪举例, 2003年11月11日第五届第四会期第九次会议,民进党党团认为国防委员会召委赵良燕未依法而召开委员会,便是提案送交纪律委员会。当年民进党立委的程度显然优于现在。「而该位受民进党推崇的认知作战专家立委,完美展现如何操作认知作战。果然专业。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