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文父子养猪场贷款疑云 台湾高检署:发交嘉检侦处

台湾高检署

民进党立委陈明文遭爆以儿子陈冠廷名义贷款1亿元盖养猪场,引发轩然大波,「司法改革党」党主席张静律师、资深媒体人黄越宏赴最高检察署向检察总长邢泰钊告发陈明文、陈冠廷、农委会承办人、竹崎乡农会总干事涉嫌图利、背信等罪。台湾高检署25日表示,已接获最高检函文,发交嘉义地检署依法侦处。据了解,嘉检将分「他字案」查明,陈明文父子将列「他字案」被告。

张、黄告发指出,陈明文2011年以新台币3000万元购买嘉义县竹崎乡山子门段61-3、61-6及61-7地号3笔土地,土地原是旧式养猪场,陈明文买下后登记在儿子陈冠廷名下。不久土地先后于2011年11月25日、2022年4月22日及2023年4月21日向竹崎乡农会设定抵押贷款新台币2500万、9200万及1900万元,合计设定抵押贷款1.3亿元。

张、黄质疑陈氏父子竟能将价值3000万元土地,贷款1亿多元,竹崎乡农会疑涉特权超贷,陈氏父子更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非法申请行政院农业委员会「百亿基金辅导」获得辅助金,涉有官员图利及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等犯行。

最高检检视告发内容,认为嘉义地检署、台北地检署对本案均具有管辖权,基于统一侦查事权,避免争议,认为宜由台湾高检署协调侦查作为,因此将告发状转交台高检,请台高检审酌后发交相关地检署侦处。台湾高检署接获最高检函文后,已将本案发交嘉义地检署侦处。

对此,陈明文日前澄清儿子陈冠廷所经营新式养猪畜牧场,贷款均依法令办理,所获得补助,也属于《公务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基于法定身分依法令规定申请之补助」规定,完全合法,并指黄越宏曾捏造不实内容诽谤他,他会提告到底。另陈冠廷团队则回应,指控均非事实,一切证据皆可受公开检验,并尊重司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