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陈明文父子涉养猪场超贷挨告 最高检出手了
台湾高检署
民进党立委陈明文遭爆以儿子陈冠廷名义贷款1亿元盖养猪场,引发轩然大波,「司法改革党」党主席张静律师、资深媒体人黄越宏日前赴最高检察署向检察总长邢泰钊告发陈明文、陈冠廷、农委会承办人、竹崎乡农会总干事涉嫌图利、背信等罪。最高检19日已将告发状转请台湾高检署发交相关地检署依法侦处。
据了解,最高检初步检视告发内容,认为本案包括嘉义地检署、台北地检署等多个检察机关均具有管辖权,基于统一侦查事权,避免引发争议,认为宜由二审检察机关台湾高检署统合、协调侦查作为,因此将告发状转交台高检,请台高检审酌后依职权发交相关地检署侦处。
张静、黄越宏告发指出,立委陈明文于2011年间以新台币3000万元购买嘉义县竹崎乡山子门段61-3、61-6及61-7地号共3笔土地,该3笔土地原本是旧式养猪场陈明文买下这3笔土地后登记在儿子陈冠廷名下。
但不久这3笔土地先后于2011年11月25日、2022年4月22日及2023年4月21日分别向竹崎乡农会设定抵押贷款新台币2500万元、9200万元及1900万元,合计设定抵押贷款1.3亿元。
张、黄2人质疑陈氏父子竟能将价值3000万元土地,贷款1亿多元,陈明文虽称其申贷7280万元,但不论1亿多元或是7280万元,竹崎乡农会疑涉特权超贷,陈氏父子更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非法申请行政院农业委员会「百亿基金辅导」获得辅助金,涉有官员图利及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等犯行。
对此,陈明文发出声明,指儿子陈冠廷所经营新式养猪畜牧场,贷款均依法令办理,所获得补助,也属于《公务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第14条第1项第3款「基于法定身分依法令规定申请之补助」规定,完全合法,不实指控已逐一澄清。
不过,陈明文反指黄越宏是经法院认证,曾捏造不实内容加重诽谤他的前科犯,他绝对会提告到底。另陈冠廷团队则回应,指控均非事实,希望有心人士不要滥用司法资源,一切证据皆可受公开检验,并尊重司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