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珮珊/初判

「只有这张初判表吗?」读完擡头问警察。「是。」瞬间,脑中像飞入大量蚊蚋,齐齐拍响翅膀。拎起纸,我转身走出警局,天空飘起雨,要下不下的节奏。我打了伞,走得很慢,感觉自己是一道起伏在即将沸腾之水的表面波纹,却是到了家门前的十字路口才落下一滴泪,而后就看不清路了。

一个月的等待才领到这张「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上头却只写着「依目前迹证无法客观分析研判」。申请时,以为凭借事故路口四支以上监视器及警方搜证,足以还原车祸真相,能借着初判表让不认错也不道歉的肇事者无从抵赖。没想到,先无言的却是首次遭遇车祸就断了手的我,「这样要如何讨回公道?」缺乏处理经验,伤口又疼得干扰思考,我一度迷失……

一日,思及过往从事企画工作,偶尔也会遇到完全不熟悉的主题,当时总是搜寻资料、研读后找出方向。于是,重新翻出手边两份文件细细研读。最早至警局做笔录时取得的「交通事故登记联单」,密密麻麻的细小说明文字里果然藏有线索,受伤之初太过心烦意乱以致忽略了。

原来,我还可以申请现场图与照片,更了解当晚实况。初判表虽未能厘清车祸责任归属,但事发六个月内我仍可自费向交通事件裁决所申请专业鉴定。「民事赔偿」也可以向区公所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强制险理赔」则可直接联系对方保险公司处理。这些事,读完联单我都立即处理了。人有时就是会对明摆于眼前的道路视而不见,反而将精力耗费于向外索求。

另外,对于手骨骨折等体伤,我决定在调解会之后、法定的事发后六个月之内,评估肇事者解决诚意,再确认是否向「地方法院检察署」提出刑事告诉。而调解会若无法谈妥赔偿,两年内也还能向「地方法院民事庭」诉请审理,或是后续在刑事官司进行时以「刑事附带民事」方式处理。

每前进一步,我就像吞下一颗定心丸,累积出更多信心。接着,开始阅读《出车祸了!然后咧? 》、《图解车祸资讯站:第一次打车祸官司就OK!》等书,期望建立更周全概念。真有不解,就请高人指点迷津,例如:加入脸书车祸主题社团,试着贴文让热心人士解惑。善用区公所提供的「义务律师」服务,每节十五分钟,集中焦点问问题,以求咨询发挥最大效益。我也时常求助各法院联合服务中心提供的诉讼辅导。专业人士相助,往往事半功倍。

一步一脚印走过,即便之后还是进入诉讼程序,也不感觉自己完全是只误闯司法丛林的徬徨白兔。「法律是帮助懂法律的人。」这说法虽有些偏颇,我后来也深有体会了。只能说,想在车祸事件里为自己要回公道,打赢官司,「知识就是力量」不是口号。

初判时我曾流泪,但每踏稳一步,就愈来愈相信,努力不懈,终能在最后宣判迎来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