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文200萬交保北檢抗告成功 北院下午再開羈押庭

台北市议员陈重文。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检廉获报,台湾智慧光网公司承揽台北市警察局CCTV监视录影系统,原先的网路传输服务费预算为5.5亿元,市警局后改以新合约费率换算。台智光李姓负责人向陈重文求助,陈重文多次透过公开与书面质询方式,施压市警局,最后把预算调整为5.2亿余元过关。

台北地检署14日指挥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并约谈陈重文、李男等9名被告、5名证人。检察官漏夜复讯后,认为陈重文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财产来源不明罪、违反公司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其余被告及证人交保或请回。

台北地方法院认为,陈重文坦承违反公司法资本不实罪犯行,但说法与证人供述、卷内事证尚有出入,有勾串证人之虞,但无羁押必要,裁定陈重文200万元交保。北检不服北院裁定,认为陈重文有羁押必要,依法提起抗告。

高院审理后,认为依陈重文先后供述内容、证人的证述及卷内客观事证,被告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的图利及财产来源不明及公司法的资本不实等罪嫌重大。其中,图利罪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实足认有串证及灭证之虞。

高院表示,原审裁准被告以200万元具保,却未具体说明该保证金如何足以替代羁押,也没说明如何考量被告权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维护间的衡平,均有违误。检察官抗告为有理由,原裁定应予撤销,并发回北院更为适当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