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宗彦接受2次性招待遭起诉 4点声明回应曝:我深感不解

▲陈宗彦2012、2013年间担任台南市政府新闻处长及民政局长期间,涉嫌接受酒店业者性招待,今遭南检起诉。(图/记者林东良翻摄)

记者林东良、庄智胜/台南报导

行政院前发言人陈宗彦于2012、2013年间涉嫌接受酒店业者性招待,案经南检重启调查后,认定陈宗彦接受2次免费性招待,单次价格为1万2000元,因此于今(15日)依贪污治罪条例提起公诉,建请法院从重量刑,并宣告褫夺公权。对此,陈宗彦稍早也做出4点声明回应,强调「深感不解」,并称会到法院努力证明清白。

起诉书指出,陈宗彦2012、2013年间担任台南市政府新闻处长及民政局长期间,涉嫌受连姓、王姓酒店业者请托,介入台南市某警职人员平调案及某视听歌唱场所变更使用工程案,并在2012年12月间、2013年11月间接受连、王2人安排接受2次性招待,单次金额为1万2000元。

除性招待外,检方透过讯监察译文还发现,连姓、王姓业者以「陈董」、「朋友」、「同学」等词代称陈宗彦,并以「喝咖啡」当暗号,代称性交易,前后共媒介10次性交易,还交代员工「要挑较优的,尽量不要刺青」、「女孩要跟她交代好,不要收钱,也不用问太多」

案经南检重启调查后,今(15日)侦结起诉,认定陈宗彦接受性招待,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3款「不违背职务收受不正利益罪嫌」,连姓被告及王姓被告均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11条第2项、第4项「不违背职务交付不正利益罪嫌」,均提起公诉;其中陈宗彦严重破坏国家公务员清廉形象,且其自始否认犯行,犯后态度不佳,建请法院从重量刑、并依法宣告褫夺公权。

起诉书曝光后,陈宗彦稍早也做出4点声明回应:

1.本件在10几年前业经台南地检署签结(103他1852)

2.台湾高检署去年重新再检视全案,也认为没有问题(112年6月30日新闻稿)

3.针对10几年前的同一事件,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的情形下,现在的台南地检署却推翻之前自己以及长官的认定,将我起诉。

4.我深感不解,但在目前的制度下,我也只能到法院努力证明自己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