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宗彦性招待案签结 蓝委提3诉求:揪出吃案黑手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副书记长郑正钤(右起)、首席副书记长林思铭、立委李德维、王鸿薇21日召开记者会「吃案?泄密? 陈宗彦案民进党岂能只手遮天」记者会。(刘宗龙摄)

行政院前发言人陈宗彦被爆涉嫌渎职和性招待,国民党立院党团今开记者会质疑,台南地检署连传唤陈宗彦都没有,就将涉嫌渎职和性招待案以「查无不法」签结,背后到底有甚么不法利益?谁在背后指点?哪一只黑手伸进司法?法务部长蔡清祥难道不用向国人说清楚?

党团首席副书记长林思铭分析,熟悉司法实务的人都知道,检察官或法院的卷宗保存超过10年,躺在档案室几乎无人闻问,除非是因他案事实有必要调阅相关卷证加以厘清,否则律师、检察官或法官鲜少会声请调阅或依职权调阅。

林思铭质疑,卷证保留期限是依照「检察机关文卷保存期限作业要点」第一点,及「法院保存文卷期限规程」第六条规定,除非是业经法院判决为死刑、无期徒刑之案件,其卷证应永久保存外,其余案件卷证保存期限最长仅15年,而经法院判刑10年以内者,则卷证保存仅7年。「豆哥」的妨害风化罪,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卷证之保存期限只有7年,也就是该案卷证应早已过效期,早已销毁。

林思铭指出疑点,如果未销毁,为何会流出?爆料者能够将10年前卷证内的监听译文、line通讯截图,以及检察签呈交给在野立委,显然具有政治目的。林思铭推测,爆料者可能是承办检察官、法官,书记官或是律师,而这些相关人士为什么10年后爆料陈宗彦,背后的政治动机为何?幕后黑手是谁?必须查明清楚。

国民党团提出三项要求:一、 重启侦查本案贪污之部分。二、 就何人将通讯监察译文、签呈,以及line截图流出,涉犯泄密罪部分,请法务部务必尽速于两周内彻查清楚,并向立法院提出专案报告。三、呼吁监察院不要再睡了!对于本件动摇国本的爆料泄密案,及检察官是否吃案,应马上立案调查,以维护官箴及司法的贞操。

蓝委王鸿薇也质疑,民进党主席赖清德的子弟兵,民进党立委郭国文,开始带风向要求检调查「泄密」,民进党想查的,不是重启调查,而是查吹哨者「泄密」。法务部应立刻公布当年结案报告,让国人看看当年在未传讯陈宗彦之下,如何认定查无不法?法务部绝对不能就这样唬弄过去,必须揪出幕后主使者,揪出吃案的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