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1个月交新欢…他遭前妻怒控婚内出轨!1句「早安」还清白

离婚1个月交新欢…他遭前妻怒控婚内出轨!1句「早安」还清白。(示意图/shutterstock)

新竹一名廖姓男子2年前离婚,随后透过交友软体结识新欢A女,却被陈姓前妻指控2人「婚内出轨」,一口气提告求偿200万元。不过新竹地院法官检视相关证据,发现廖男确实是在离婚后才传讯息给新对象,加上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2人有侵害陈女配偶权,最终裁定驳回,全案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陈女主张与廖男2008年结婚,婚后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原本婚姻生活尚属和睦。怎料,自2020年起廖男不顾夫妻情份,常因细故对她提出诉讼,让她对婚姻万念俱灰,于2021年7月经法院调解离婚成立,而对方还寄发存证信函要求她搬离住处。

陈女控诉,事后她从邻居口中得知,才知道廖男在离婚前就已和新欢A女有不单纯之友谊关系,且对方亦经常出入其住处,当她一搬离,2人立刻就同居,让她大受打击,决定提告求偿200万元。

法庭审理时,廖男解释,2人之所以离婚是因金钱观与价值观差异甚大,经多次婚姻咨商均未能改善,才会决定分开。至于陈女声称从邻居口中听闻婚外情一事,其实是与社区保全闲聊,他向杨姓保全求证,对方表示记性不好,且已离开社区超过三年,可见陈女所言并非事实。

廖男强调,他与A女是离婚后才认识,倘若2人有侵害陈女配偶权之情事,同住的陈女岂有不察觉,进而于离婚诉讼中一并请求损害赔偿之理;而A女也具状辩称,2人是在2021年8月9日透过交友软体认识,她未曾于对方离婚前进出其居住之社区,更没有破坏他人婚姻。

法官检视陈女提出的对话录音证据,发现关于A女是否曾出入廖男居住的社区,对话是由陈女发问诱导,保全再就她的陈述予以附和,况且从对话内容仅可得知,A女的汽车曾在2021年11月进出社区,当时陈女与廖男已经离婚,无法证实2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交往。

另外,法官勘验廖男、A女对话纪录,发现2人是于2021年8月9日透过交友软体认识,进而交换LINE,女方于同年8月13日晚间传送「笑脸」贴图,廖男则于隔日上午传送讯息「Hi,早安,谢谢加LINE」等语,可知廖男称是离婚后才认识A女乙节,应属非虚。

又,陈女出示A女汽车停放于廖男住处门口停车位之照片,仅显示该车辆于白天停放,并未记载其拍摄日期,自难仅凭一张照片,遽认2人有逾越一般朋友关系之交往,最终不采信陈女说词,裁定驳回,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