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拍外公张学良电影计划被爆料 黄大炜告导演结果出炉

艺人黄大炜。(资料照)

艺人黄大炜开公司有意拍摄「少帅」张学良的人生电影,透过导演王志伯与「富二代」林家键帮忙找金主,但未料双方事后发生债务纠纷,王、林向媒体爆料黄正筹拍张学良电影内幕,黄不满2人将其拍片计划秘密曝光,影响金主投资意愿,愤而提告,台北地检署因王坦承提供电影大纲供媒体翻摄,6日依妨害秘密罪起诉王;另林则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

唱红《妳把我灌醉》一曲的黄大炜,是发起西安事变,并被蒋介石软禁在台的「少帅」张学良远房亲戚,黄大炜母亲张闾蘅,是张学良第五个弟弟张学森,而张闾蘅是张学森大女儿,张闾蘅长期照顾张学良的生活起居,被张学良认做了干女儿,张学良可算是黄的外公。

因此黄成立黄大炜有限公司,有意要将张学良在东北一生戎马、西安事变到在台遭软禁的故事,拍成电影,并陆续完成了《张学良的一生故事》电影大纲等前期工作。

张学良电影在1、2年前进入撰写剧本、找金主、选角阶段,导演王志伯、知名汽车皮带代理商小开林家键向黄表示可以协助介绍金主,黄遂将电影大纲等相关资讯交给2人,请2人协助募资。

后来黄大炜与女友兼助理赵潍佳(Vicky),因以到北京参与冬季奥运、原住民歌手胡德夫需植牙为由,向王志伯分别借款63万、22万元未还,双方发生纠纷。

去年王接受媒体采访双方财务纠纷时,顺口爆料黄正在筹拍张学良电影,黄认为王的爆料内容恐影响金主投资意愿,以黄大炜有限公司名义提告当初拿到电影相关文件的王志伯、林家键2人泄密、违反《著作权法》。

检察官调查时,王坦承提供电影大纲给记者翻摄,证明黄要筹拍张学良电影,认定此资料属于黄大炜公司正在进行的商业秘密,王任意外泄,涉犯妨害秘密罪。

不过,检察官认为,王将几十页大纲中的1页提供记者,尚难构成违反著作权罪;至于林家键因犯罪嫌疑不足,获不起诉。此外,黄及女友欠王债务官司,台北地院日前判黄偿还王8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