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组联合政府的必要机制和进程
(图/本报系资料照)
民众党总统参选人柯文哲日前针对台湾宪政体制的沉疴──总统权责不符、政治权力行使无法反映社会多元势力,提出「联合政府」的药方,在此投票日前三个月之际,具有将选民目光聚焦于此次公职选举意义和政策议题之效果。
「联合政府」并非是内阁制国家独有的政府体制。综观各国政治,联合政府之形成主要有两个条件:一、宪政体制具备内阁制精神。我国为半总统制。该制兼具总统制和内阁制特色,其中总统制特色就是总统直接民选;兼具的内阁制特色为行政院对立法院负责、倒阁和不信任投票的制度设计。也因为后者,我国有可能出现联合政府。
二、国会具有组阁实力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有三个以上。例如:内阁制的德国目前是「红绿灯」三党政府、半总统制的法国目前是以复兴党(RE)为主的政党联盟执政。对照台湾,我国在2000年总统选举后,国会在蓝绿之外,有几个小党出现。2023年10月台湾的民调显示,明年立委选举可能形成蓝绿白三党不过半局面,反映多元政治利益,因此也可能出现联合政府的机会。
为避免明年再次出现2000至2008 年少数政府下蓝绿恶斗,各界应该记取上次国民党唐飞是以个人名义加入民进党政府,无「党对党」的协商与政党的合作支援经验。在此呼吁总统候选人,应该开始为明年立委选举结果极大可能出现三党不过半新局,思考并提出因应对策。
笔者长期研究德国「联合政府」,依据台湾的半总统制以及总统和立委选举同日选举的制度性因素,和目前的政党现势发展,提出政党间筹组「联合政府」的必要机制和进程建议,供主要政党参考。
一、 新总统面对国会展现之台湾社会多元利益,有必要将「联合政府筹组」机制制度化。
二、选前联合政府倡议,透过政党辩论,确认合作政党定位和是否合作。各国的联合政府经验均是以政党的意识形态和政见亲近度,和选后的政党实力为原则来协商讨论。我国过去并无此经验,所以向人民沟通倡议时,政党们有必要先进行政策理念与方向的对话和辩论,让选民理解:联合政府是为汇集最大政治能量谋求人民福祉的。此时共组联合政府的政党也确认自己的定位,确认可以合作之后,再进行后续实质的各项合作。
三、政党合作的内容包括:(一)选举合作。有联合竞选政见(施政价值、目的、可合作之政策),以及正副总统、立委选举(区域和不分区立委)的联合推荐与竞合。(二)未来政府人事分配原则。国家元首(总统、副总统)、行政院长、部会正副首长、国会和其他。(三)争端(含倒阁危机)处理机制:集合总统府、执政党们、行政院、立法院党团之首长筹组「联合政府协调委员会」,因应国内外突发危机等。(四)期中检讨机制与其他。
四、选前签订并公告「联合政府意向书」之必要。将前述合作协商共识以「联合政府意向书」形式签订后,公告全民诉求认同,争取最多选票支持;并作为选后共组联合政府之谈判基石。
五、选后总统胜选之组阁权启动,协商签订并公告「联合政府协议」。胜选之总统根据立委选举结果政党比例(或政党席次比),组成「联合政府筹组委员会」,根据「联合政府意向书」进行组阁之政策方向、重点与时程、人事分配协商。获共识后,签订「联合政府协议」,公告于行政院官网,成为新政府施政总纲奉行。(作者为东吴大学政治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