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发展现代农业 允台商国民待遇

四川省农委发布文件,以「同等优先,适当放宽」原则,创设台商及台胞发展现代农业的支持体系,同等享受农业补贴。(记者庆正摄)

第三届川台农业合作论坛26日在成都新津县登场,四川省委副书记刘国中致词,宣布给予在川发展现代农业的台商及台胞国民待遇。(记者庆正摄)

第三届川台农业合作论坛26日在四川成都新津县举行,四川省委副书记刘国中宣布,四川省8个省直部门已联合下发《关于支援台资企业和台胞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从农业补贴、税收优惠、用地保障等方面,共有15条政策,给予台商和台胞国民待遇,支持他们在四川发展现代农业。

依据2014年4月25日首届川台农业合作论坛达成的《深化川台农业合作的共同愿景》,本活动已连续第3年举办。今年论坛由四川省委农工委、省台办、《旺报》、省社会科学院、成都市政府、眉山市政府主办,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台湾财团法人农村发展基金会、台湾客家商会、苗栗县农会协办。

台北市前市长、国民党前副主席、现任中国国民党智库副董事长郝龙斌,农委会前副主委、台湾农业发展基金会董事长胡兴华、台湾客家商会及台湾休闲农业发展协会、台湾民宿协会、台湾苗栗县农会的嘉宾,和在川台资农业企业代表200多人出席。

四川台企 为陆西部最多

四川省副省长曲木史哈主持会议,四川省委副书记刘国中出席并致词,省台办主任周敏谦、省委农工委常务副主任杨秀彬等领导与会。

刘国中说,顺应两岸和平发展的历史潮流,川台合作日趋密切,目前四川已成为大陆西部台资企业最多、投资额最大、拥有涉台园区最多的省分,而农业合作正是川台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台资农企优惠 领先全陆

刘国中肯定旺旺集团等台资,自上一个世纪进入四川,带动了台资入川的势头,更因2014年川台农业合作论坛机制开启,3年来,在川注册台资农业企业已达57家,合作专案200多个,金额超过65亿元(人民币,下同),仅2015年就新增投资5.1亿元。四川在全国省级层面中,对台资农业企业的优惠,也领先全大陆。

根据《关于支援台资企业和台胞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在四川发展现代农业的台资企业和台胞,等同国民待遇享受农业补贴,涉台农业园区及台资农业项目和农业产业基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发展规画,优先给予支持。此外,税收优惠、加强信贷政策支持、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等都依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原则给予奖励。

刘国中说,四川省坚持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壮大现代农业,希望台资企业透过入股、合作、自建,到四川兴办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园区,为四川在2020年实现38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小 灵 通

国民待遇

意思是境外人士投资得享当地居民同等待遇。一般而言,国民待遇只适用于进入当地市场的产品、服务或智慧财产权项目。此次四川政府表示,未来台商入川发展农业者,享有农业的国民待遇,意味着台胞到四川从事农业事业,其待遇、补助等将比照大陆国民。(戴孟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