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讨债还酗酒!返家就是脏话飙骂 女儿不养这款老爸赢了

不满从事讨债还酗酒,返家就是脏话飙骂,女儿诉请不养这款老爸赢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女子小萱指控父亲阿国(均化名),从她出生到5岁止均不知父亲在何处,都仰赖母亲及外婆养育,虽在她5岁时父母亲复婚,但当时父亲从事讨债,大部分时间不在家,直到她15岁时,父亲又染酗酒恶习甚少返家,回来就骂母亲「不会赚钱」、「很烂」、「干妳娘」等秽语,因此诉请免除对父亲的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法官调阅税务财产所的资料显示,阿国在2022年名下仅有汽车1辆,并无所得及劳保投保纪录,可认确有不能维持生活之情事,而有受扶养之必要,小萱是阿国的女儿,现在已经成年,依民法第1114条第1款及第1117条规定,小萱对阿国负有扶养义务。

小萱主张,父亲未曾提供金钱分担家庭开销,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还曾对母亲言语暴力,如仍令她需要负担父亲之扶养义务,对她明显有失公允。阿国经合法通知后,无正当理由并未到场表示意见,也未提出书状声明或陈述。

法官审酌,阿国在小萱年幼起就未曾扶养、照护,且在离家之后也未曾照顾、探视,或是给付扶养费用,且查无其他事证可证明,阿国未尽扶养义务,有何正当理由。法官日前依法宣判,免除小萱对阿国之扶养义务,为有理由,应予准许。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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