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刑務所到生活園區:臺北榕錦時光生活園區的歷史漫步

台北榕锦时光生活园区所在地,昔为日治时期台北刑务所之官舍。今日,官舍犹存,围墙遗迹依旧。有趣者,据一位同行之中华邮政退休陈姐所述,围墙之保留,非因不欲拆除,乃因每次欲拆除之时,皆有灵异事端发生,为台北刑务所围墙凭添了几分神秘色彩。

今位于中华电信东门服务中心与金杭公园间之北墙,有一圆拱门,昔为运送犯人遗体之处。直至1998年三月,台北市文化局指定北墙为市定古迹,历史之厚重由此昭然可循,而刑务所南面围墙、二十余栋之日式官舍、浴场,亦随后列入历史建筑之册。

然日本帝国内务省警视厅在台湾所设立之特别高等警察 于日治晚期(太平洋战争期间),严格镇压危及日本政权之思想与言论。1940年代一系列法令之制定,赋予特别高等警察拥有便宜行事与随意制裁嫌犯之特权。而当时台北刑务所,便成为盟军战俘与日治「白色恐怖」五大特高事件之政治思想犯所关押与处决处。如高雄州 特别高等警察课所称「高雄州不逞阴谋事件」之凤山、东港、旗山三大事件 (打击勾结英国、美国及中华民国等敌国及主张台湾独立的不良份子为由)、北台湾之「瑞芳五二七事件」(怀疑瑞芳仕绅李建兴等人与国民政府勾结)与「苏澳事件」(怀疑苏澳渔民通敌谋反与美军勾结),合称为「五大特别高等警察事件(简称五大特高事件)」。而某些事件发生地,直至今日,犹定期举行悼念之仪式,甚至是将五大特高事件再细分为六大特高事件、七大特高事件。如「瑞芳五二七事件」又被细分为「1940年瑞芳事件」与「1941年金瓜石事件」。而笔者那无缘见面的祖父母亦蒙卷其中,其名录于《绍唐文集‧李建兴先生蒙难记》之〈本矿同人死难表〉内,且1943年 由台北地方法院合议部提出《「五二七」思想案豫审约决定书》,共列二十六人为被告,其中十一人蒙难,恐亦历经囹圄之苦与虐待,致使不幸丧命!

当陪同友人游览于此之际,眼前所见老榕古树、典雅日式建筑、美食佳肴,以及TR砖墙残迹,虽令人感受「一秒到京都」之错觉;然而,历史之滚滚洪流,使我内心涌现深切之感慨!因「历史可以被原谅,但不能被遗忘」!

台北榕锦时光生活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