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女灯光昏黄下找手机 暖警手电筒一照秒寻获

25岁张姓女子骑乘U-BIKE返家后遍寻不着手机,只好报警协寻。(台中市第三分局提供/冯惠宜台中传真)

警方到场后拿出手电筒一照,马上发现与置物篮融为一体的手机。(台中市第三分局提供/冯惠宜台中传真)

台中1名25岁张姓女子日前凌晨1时许骑乘U-BIKE返家后遍寻不着手机,返回停车处找了10分钟仍一无所获,因手机内有珍贵的回忆及重要资料,她怀着一线希望报警协寻。没想到警方到场后拿出手电筒一照,马上发现与置物篮融为一体的手机,让张女又惊又喜,对于自己的迷糊更是感到不好意思。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立德派出所警员吴育鑫、杨承豪日前半夜1时多巡逻时,获报前往东区台中路处理民众手机遗失案,25岁的张姓女子向警方表示,自己平时都是搭乘公车代步,当天至北屯区访友较晚返家,因已无公车可搭,便骑乘U-BIKE花了半个小时返回住家,好不容易回到家中,却发现手机不见了!

她依稀记得自己将手机放在脚踏车的前方置物篮,赶紧回到停车处花了10分钟找遍整排U-BIKE,却怎样都找不着,因手机里头有重要资料跟珍贵的回忆,她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跑回家打电话报警求助。

员警了解经过后,带着张女一同返回停车处,发现该U-BIKE站点除了路灯无其他光源,研判张女可能因而与自己的手机擦身而过,便打开手电筒试着再找一次。没想到员警才刚拿起手电筒往张女骑乘的U-BIKE置物篮一照,马上发现一支手机紧贴着置物篮,好端端地放在该处,被吓出一身冷汗的张女又惊又喜,对自己的迷糊感到不好意思,不断感谢警方的协助。

警方提醒民众,出门在外个人贵重物品务必置于包包内等较不易掉落处,离开各类交通工具前也请再次检查有无遗留个人物品,并避免将贵重物品放置车内,减少遗失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