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生中华职棒第六队 营所税优惠来了
立法院副院长蔡其昌出任中华职棒大联盟会长以来,喊出中华职棒第六队口号,并成功推动「运动产业发展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在7日三读通过。(资料照)
我国7日三读通过「运动产业发展条例」修正案,企业捐赠职业、业余运动业或重点赛事可按照150%金额列报费用,有效强化我国职业运动或业余运动发展,估计可透过租税奖励助益中华职棒第六队诞生。
立法院副院长蔡其昌出任中华职棒大联盟会长以来,喊出中华职棒第六队口号,并成功推动「运动产业发展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在7日三读通过。
蔡其昌在公开场合表示,目前已拜会过中华电信,希望中华电能加入成为中职第六队(目前有统一狮、中信兄弟、富邦悍将、乐天桃猿、味全龙等五队)。而中华电董事长谢继茂也坦言对中职第六队「很有兴趣」,新的运动奖励条例出来,对中华电评估上可能会产生转折性结果。中职与中华电看似取得共识,估最快2022年有望看到中职第六队讯息。
资诚PwC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指出,「运动产业发展条例」修正案包含三大重点,首先是由主管机关设置专户办理企业捐赠,专户每年可收受总额为新台币30亿元。
其次是企业透过专户捐赠予经「认可」的职业或业余运动业,在申报所得税时,可在捐赠金额1千万元额度内,按该金额的150%列报费用,自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额中减除。
但企业与受赠的职业或业余运动业间具有关系人身分时,仅能在限额内依100%减除营利事业所得额。
另外,企业透过专户捐赠给「核准重点职业或业余运动业,及重点运动赛事主办单位」,在申报所得税时,可全数按捐赠金额150%自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额中减除,不受1千万元额度及关系人之限制。
换言之,如果中华电投入中职第六队,在申报所得税时可适用最后一项条款的重点职业运动,其投入金额无1千万元额度上限。
资诚也表示,捐赠需透过教育部体育署设置专户进行,而专户设置及资金管理、职业或业余运动业之认可、重点职业或业余运动业专案核准要件及范围、关系人范围等相关事项之作业办法,将由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于6个月内订定,预计营利事业将可自明年度起适用相关捐赠费用加成减除规定。
另外,这项捐赠费用的加成减除是否计入营利事业的基本所得额,仍待财政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