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公車遭他側身緊貼還伸鹹豬手 女高中生求助司機逮痴漢

庄姓男子去年11月6日晚间搭乘台南公车时,看到1名身着制服的女高中生,故意往她方向挤,女高中生朝另侧窗户闪避,庄左侧身体仍紧贴其右侧身体,并以手碰触其大腿,吓的她以LINE向父亲求救,父亲叫她向公车司机反应后报警处理。法官认他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处7月。

公车司机协助报警处理,庄于准备程序及审理程序时均坦承不讳,与女高中生、父亲及司机于警询证述情节相符,且有父亲手机内line群组对话纪录截图照片、公车监视录影画面截图照片佐证,事证明确。

台南地院认为,庄明知女高中生未成年,身心尚在发育中,竟为满足其个人私欲,而违反意愿对其为猥亵行为,影响她人格及心理健全发展,所为应予非难。惟念及庄已与女高中生及家长达成调解,足见他已积极弥补因自身犯行所造成损害,且于犯后坦认犯行,态度尚佳,兼衡其犯罪动机、目的、手段等一切情状,认他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处7月。

同时,庄因一时短于思虑触犯刑章,于审理时已坦认全部犯行,且已与女高中生及家长达成调解,且表明原谅被告等情,堪认态度尚佳,认经此侦审程序并刑宣告后,当知所警惕,而无再犯之虞,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台南地院念及庄男已与女高中生及家长达成调解,且于犯后坦认犯行,态度尚佳,认他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处7月,缓刑2年。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