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演唱会场次高达66% 挨轰违法

在台北大巨蛋举办演唱会违反建筑技术规则127条没有检讨,议员批评台北市政府放水。(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大巨蛋争议未歇,远雄新版投资计划书所提演唱会场次竟高达66%。台北市议员简舒培7日质疑,大巨蛋如要举办演唱会,仍违反建筑技术规则第127条规定,但市府竟帮远雄开后门,让演唱会可申请「临时性使用」,痛批市长柯文哲急着剪彩罔顾公安。北市建管处未正面回应,仅表示涉及第127条法令适用问题,正在厘清讨论。

依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127条规定,作为演唱会、集会等用途,地下层观众席应位于地面下7公尺以内,但大巨蛋观众席位于地面以下10.5公尺,不符规定。建管处2018年对外声明,大巨蛋申请用途为体育馆,要求大巨蛋要举办演唱会应依127条检讨,或申请性能审查排除,但远雄至今未理会市府。

简舒培批评,大巨蛋名为体育馆,但在远雄2020年新版投资计划书,演唱会使用场次已经比体育活动多很多,288天有192天开演唱会,挂羊头卖狗肉根本不能叫体育馆。

她说明,体育场没有7公尺规定,因为大部分观众在座位席、不在球场里,但演唱会最热门的座位是舞台前的摇滚区,观众要从10.5公尺往上逃生,而非从观众席,因此有涉及公安问题。

简舒培质疑,远雄应向内政部讨论免适用127条,并检讨相关配套,但远雄完全不去做、不甩柯市府,如今柯市府态度大转弯,对相关疑虑视而不见,让大巨蛋透过「临时性使用」申请开演唱会,放水帮远雄解套,炮轰柯文哲急着剪彩,罔顾公安。

建管处回应,涉及第127条法令适用问题,仍需厘清讨论。市府大巨蛋筹备处副执行长陈世浩解释,大巨蛋属多功能体育馆,并不适用127条规则,且大巨蛋不同于影厅须往上逃生,主球场旁边有4个出口,民众可直接离开球体,不用往上跑到1楼,举办演唱会则按照内政部认定可临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