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刺激消費 補貼家電舊換新

为刺激内需消费,大陆商务部等四个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统筹使用中央与地方资金,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二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冰箱、洗衣机等八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约合新台币9,000元)。

前述这份「通知」提出,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八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15%。

但对购买一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一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亦即大陆民众「以旧换新」购买这八大类家电,最高可获得产品售价20%或人民币2,000元的政府财政补贴,补贴力度相当大。

「通知」并表示,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将酒店电视终端也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

根据通知,各地要一视同仁支持线上、线下渠道,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企业参与家电以旧换新。也就是说,不管消费者是线上上购买,还是线下购买,都能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通知称,鼓励地方采用支付立减、发放个人实名代金券等不同方式,尽快让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提升消费者享受补贴体验和获得感。

对于这项家电换新补贴的资金来源,「通知」称,大陆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直接向地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按照总体9:1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各省级财政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