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工委指「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 A股烟花公司涨停

大陆法工委指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A股烟花公司涨停。(示意图/shutterstock)

《南方都市报》27日报导,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12月26日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备案审查报告公布多起典型案例。其中一案例涉及燃放烟花爆竹,指出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27日A股烟花公司ST熊猫涨停,收在13.32元人民币,上涨4.96%。

据悉,ST熊猫公司前身为1989年9月28日成立的浏阳市对外经济贸易鞭炮烟花公司,是湖南省最大的专业花炮出口企业之一。2001年8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烟花行业内一家A股主机板上市公司。

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称,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公民和企业对全面禁止性规定提出审查建议。

法工委经审查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大陆国务院制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于销售、燃放符合品质标准的烟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规定,同时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画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有关地方性法规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

报告称,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

据报导,大陆多地已推出2024春节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规定,可望修改。

临近2024年春节,烟花爆竹是「禁」还是「放」?再次成为舆论焦点。近期,多地对于烟花爆竹的销售与燃放推出了相对应的限制措施:

山东济南:12月22日下午,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继续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工作部署,层层压实责任,不折不扣落实禁放各项工作措施,深入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辽宁沈阳:12月14日沈阳最新通知,2024年春节期间,继续按照《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禁止区域内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禁止区域外按《规定》要求,有条件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广东深圳:12月15日深圳市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深圳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安徽:12月25日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2024年「两节」期间自觉遵守所在地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美好环境。

大陆央视网公众号评论称:在舆论「两极对立」下,政府政策并非只有「严格禁放」和「想放就放」两个选项。「禁」与「放」,不同地方有不同地方的情况,大城市跟小城市有不同,山区城市跟沿海城市有不同,农村跟城市也有不同。对烟花爆竹的管理也可以有不同的面向,比如:全面禁放、特定时段许可燃放、特定地区许可燃放、由特定单位统一集中燃放等多种选项。对于网路上不同声音,有关部门不妨认真倾听,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努力在各方诉求之间找到「最大公约数」,从而制定出让尽可能多的民众满意方案,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