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证监会新规 支持自主选择上市地
大陆证监会等多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图为2019年3月大陆教育企业新东方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中新社)
大陆官方最新文件利多中概股。大陆证监会2日联合多单位发布《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表示坚定支持企业根据自身意愿自主选择上市地,指出《规定》修订带来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明确上市公司资安责任、维护国家资安,减少不必要的涉密敏感资讯进入工作底稿等积极意义。
在跨境监管合作方面,大陆证监会表示也删除部分限制,例如原《规定》有关现场检查应以大陆监管机构为主进行,或者依赖大陆监管机构的检查结果表述。这也被解读有助包含中概股在内中美双方资本市场的强监管紧张局势。
回顾3月初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表示将5家大陆企业列入《外国公司问责法》的暂定清单,清单内的中概股将有退市风险。但此次大陆证监会对规定的修订无疑是一剂强心针,甚至有业内人士表示,中概股退市风险将解除。
实际上,大陆证监会的政策放宽也早有端倪。大陆国务院副总理、金融委主任刘鹤3月16日主持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的专题会议时,会上针对资本市场问题指出,中概股方面中美双方监管机构已取得积极进展,正致力于形成具体合作方案,并继续支持各类企业赴境外上市,更要有关部门积极推出对市场有利的政策。
此次《规定》修订主要就完善法律依据、调整适用范围扩大至境外间接上市企业、明确企业资讯安全责任、完善跨境监管合作安排等作调整。整体来说修订前12条、修订后13条,具体删减2条、新增3条新规。
据央视财经报导引述大陆证监会指出,将坚定支持企业根据自身意愿自主选择上市地,并在《规定》修改后,进一步加强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的相关保密、档案管理工作,明确上市公司资讯安全责任,维护国家资讯安全,减少不必要的涉密敏感资讯进入工作底稿,进而提高跨境监管合作效率,促进大陆企业赴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活动有序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