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官场怪事,四川3件
01
啯匪横行
道光年间,四川啯匪横行,竟敢在闹市杀人,抢劫绑票,更是稀松平常。
所谓“啯匪”,实际上是当时四川最大的黑恶势力,老百姓管其成员叫“啯噜子”,“啯匪”是官方文件的称呼。
啯匪先是在地方上闹得凶,逐渐漫延到省城成都。
啯匪横行最主要的原因,是四川总督宝兴“诸事废弛,而于地方公事,漠不留心”,导致署中的低级武官(材官)暗通贼匪,官府每次缉匪,拿了好处的材官们,都事先向盗匪通风报信,根本抓不到人。
啯匪们之放肆,到了官员哪怕到庙里敬香,也要派重兵保护的地步,否则不敢出门,即使是宝兴本人,也不例外。
山西巡抚杨国桢退休后回到老家(四川崇州)养老,也因啯匪横行而深感不安全,考虑举家远迁避难。
宝兴是镶黄旗人,他走后,四川总督一职由将军廉敬代理,这个家伙更操蛋,说话吞吞吐吐,不知所云,谈论公事也是如此,而且走路踉踉跄跄,好像风都能吹倒,是著名的“草包将军”,在吏治方面还不如宝兴。
道光二十七年,张集馨担任四川按察使,到任后经过调查,发现啯匪横行无忌的主要原因,是官府中有人庇护,各兵营之中的巡警,竟然都是啯匪的耳目!
那些巡警平时都无恶不作,不是窝藏盗匪,就是收赃销赃,官府若想对盗贼采取行动,他们马上就把消息透露给啯匪。
当时成都有十座兵营,他们当中的巡警,都是啯匪的耳目!
不过,说官府无所作为,也不是事实,但处理啯匪的方式,极其简单粗暴,不管罪行大小,基本上都是杀头了事。
山东人刘喜海(刘罗锅的侄孙)担任四川按察使的时候,更是如此,对地方上抓到、解到省城的啯匪,基本上不问真伪,先打四百小板再审,很多人还没交代完,就被当场打死在大堂上。
后来有人经常在晚上,听到大堂上传来鬼哭声,再面对啯匪的时候,差役们再也不敢用刑。
刘喜海便把犯人(准确地说应该叫嫌疑犯)押到城隍庙里,用掷竹筊(一种占卜工具)的方式决定犯人的生死,阳面朝上就免死,阴面朝上就当场打死,有的被打到脑浆迸裂,轻的,也被打到肢体四散,惨不忍睹。
而抢劫杀人的风气,依然如故。
这种情况,到了张集馨担任四川按察使,“科学治匪”之后,才逐渐得到改善。
02
狱霸敲诈官差
道光二十八年,四川资州有个狱霸叫周鸣同,竟然敲诈官差!
周鸣同在家是个不孝子,有一次和父亲发生冲突,粗暴地把父亲推倒在地,致老人死亡,被判终身监禁。
在监狱呆的时间长了,他便混成了牢头,在监狱里开起了小押,利息收得很重,用利滚利的方式,盘剥其他犯人。
所谓小押,是一种典当形式,也就是说,这个牢头竟然在监狱里开了一个当铺!
随着时间的推移,周鸣同越来越不像一个犯人,与狱卒的关系也越来越好,后来还可以随意出入监狱。
有一次,这家伙竟然把一个女犯强奸了。
吏目姜淳倒也有点脾气,非叫周鸣同给个说法,周鸣同只好给了他二百两银子,敲诈成功后,姜淳就再也不提这事了,之后还与周鸣同狼狈为奸,共同作恶。
不欺负新来的犯人,是会愧对狱霸这个称号的,所以每当有犯人入监,周鸣同便命其他犯人,把新来的犯人吊在柱子上,把水桶盛满水,挂在新犯人背上。
而强迫新犯人用嘴吹夜壶,是他取乐的又一种方式。
在犯人手指上钉竹签,则不仅仅是为了取乐,更多的是为了勒索财物,对方给钱的数额还要令他满意,不然就继续。
起初,周鸣同等人还仅仅是吊打、勒索同监的犯人,后来越玩越胆大,把勒索对象扩大到临时寄监的犯人。
所谓临时寄监的犯人,简单点说叫“过路犯人”,指的是其他地方要押解犯人到省城,经过当地时需要短暂停留,临时把犯人在经过之地的监狱里“寄存”一哈。
发展到后来,周鸣同竟连押解犯人的差役也要敲诈!
井研县押解犯人的差役,就被周鸣同盯上了,在他眼里,这个官差与他押解的犯人一样,都应该是给他“送”钱来的。
井研县的差役,是押解犯人到省里,经过资州、在资州监狱借住一夜时,被周鸣同盯上的,他们不给钱,或者没钱给,被周鸣同一起吊起来毒打,差点打死。
狱霸周鸣同之所以如此胆大妄为,与吏目姜淳的纵容不无关系,周鸣同每次敲诈得逞,都要孝敬姜淳不少银子,一次不少于四十两,就连姜淳的仆人,也先后得过他近百两的孝敬。
该差役挨了毒打,咽不下这口气,先是到资州的知州衙门告状,知州舒翼弄清情况后,把周鸣同传到衙门,打算把他关进监狱——作为犯人,他竟然在监狱外面逍遥自在!
周鸣同先是命犯人在监狱里敲锣打鼓,然后放火烧监狱。
大火虽然被扑灭,避免了严重后果,却把知州舒翼吓得尿裤子,从此再也不敢过问。
井研县的差役见州里不敢管,把犯人押解到省里后,就又告到总督衙门。
一同被井研县差役状告的,除了狱霸周鸣同,还有吏目姜淳,井研县差役告他纵容狱霸周鸣同胡作非为。
四川总督琦善命候补知州郑安仁前往彻查,又将案子提到省城审理,查实后,周鸣同等三个犯人,按原来的罪名被处死,吏目姜淳被判处绞刑,得了周鸣同好处的姜淳的仆人被判徒刑,知州舒翼被降职。
03
诬良为盗
隐瞒盗案,被称为“最大的虐政”,因为既会伤害百姓,又会助长强盗的威风,使之更加嚣张,变本加厉地危害一方。
张集馨担任四川按察使的时候,简州知州濮瑗亲口告诉他说,道光二十五年,仅简州就发生了三百多起劫案,但一起也没上报,省里一件也不知道。
这个也与四川总督宝兴有关,他只想粉饰太平,下属只好满足他的心愿,什么都报喜不报忧——不是不报,而是不敢报。
劫匪干了坏事不受惩罚,更加肆无忌惮,最终导致盗贼横行,百姓遭殃。
张集馨到任后,立即着手治理,向各州县下达通令:凡是民间报上来的盗案,地方官必须在三天之内向总督和臬司书面报告,然后派人缉拿,对于缉拿有功的人员进行奖励,情节严重,或者金额巨大的,经总督同意后,甚至可派当地驻军去抓人。
经过严厉整顿,地方官再也不敢隐瞒不报了。
但新的问题又来了:为了提高破案率,地方官开始诬良为盗。
比如,仁寿县县令刘钧贻,该县接连发生劫案,报到臬司衙门后,臬司衙门督促他快速抓捕,他也确实能干,很快抓到十五个嫌犯,押解到省里。
谁知张集馨审问的时候,十五个嫌犯都大喊冤枉,没有一人认罪,他认为很正常——没有谁愿意轻易认罪。
然而没多久,邻县就把正犯和赃物拿获了,招供的犯人,没有一个仁寿县抓到的嫌犯,那些人也不认识这十五个嫌犯,也就是说,仁寿县抓到的那十五个嫌犯,全是错抓的!
张集馨这才吃了一惊,立即命令刘县令到省里,叫他亲自审问,把邻县抓到的正犯提出来,与十五个嫌疑犯对质。
原来,这事儿倒不是刘县令故意干的,他也是被捕役愚弄了!
堂堂县令,昏庸到如此地步,真是令人无语。
更令人无语的是,恼羞成怒之下,刘县令竟丧心病狂地把发回去的那十五个无辜者,全都关押起来,然后严刑拷打致死!
这样一来,刘县令的性质就变了,从昏庸无能变成了故意作恶,杀他十次,也无法挽回那十五个冤魂的生命!
然而,残害了十五个无辜生命的刘县令,最后竟然没受到任何追究,对此结局,张集馨也只能长叹一声。
在四川,诬良为盗的事情,简直成了普遍现象,犍为县县令段荣恩、金堂县县令李希邺、南川县县令赵旭初等人,都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