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警分局人犯脱逃 22岁派出所员警缓起诉罚3万
大同警分局1月23日发生人犯脱逃,在场负责戒护的邱姓员警被控脱逃罪,检察官调查后予以缓起诉,并向公库缴交3万元。(警方提供)
北市大同警分局1月23日发生人犯脱逃,蔡姓毒虫在检察官视讯结束,等候签名之际,趁员警不注意而脱逃,警方经过30分钟将人抓回来,多加1条脱逃罪函送法办,但在场戒护的民族路派出所邱姓员警,也遭分局长官调查后,依过失致依法逮捕之人脱逃罪送办,士林地检署侦结,处分缓起诉,为期1年,并向公库支付3万元。
今年1月22日,大同警分局在重庆北路一处住宅内逮捕45岁蔡男、50岁石男、51岁王女和33岁林女,屋内发现海洛因、安非他命,4人被带回讯问,但因经过一夜侦讯,2名女子毒瘾发作,在警局内吵闹,现场混乱,直至23日晚间,检察官采视讯讯问,侦讯室内剩下2名员警戒护4名人犯,不料蔡男讯问后,趁其中1名员警到旁边印表机拿笔录时,侦讯室内仅邱姓员警1人,蔡男竟冲出侦讯室脱逃。
分局事后检讨勤务规定,认为员警1人看管4名毒虫,确实力有未逮,侦查队值班小队也遭行政处分,但因邱员当时在侦讯室内,第一时间并未发现,蔡男更夸张的走到地下室,从车道堂而皇之搭计程车返家,虽然迅速将人逮回,但邱员仍责无旁贷,分局调查后依过失致依法逮捕之人脱逃罪函送地检署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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