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小黄2岁儿吐奶清洁费谈不拢载到警局 新加坡女控运匠绕路「软绑架」
一名自称新加坡人的42岁刘姓女子,日前在高雄搭乘计程车,却疑似在开车过程造成其2岁小孩吐奶,让司机要求加收清洁费等额外费用,刘女难以接受,司机就将其载往警局请求协助,让刘女上网控是「软绑架」。(民众提供/任义宇高雄传真)
一名自称新加坡人的42岁刘姓女子,日前在高雄搭乘计程车,却疑似在开车过程造成其2岁小孩吐奶,让司机要求加收清洁费等额外费用,刘女难以接受,司机就将其载往警局请求协助,让刘女上网控是「软绑架」,警方表示若有争议可寻求民事诉讼;交通局则说清洁费非车资范围,应由双方自行协调。
刘女在「爆料公社」称,是全家刚到新加坡几个月,日前搭计程车载2岁小孩上幼儿园,因司机急煞车导致小孩吐奶,司机提出2000台币的洗车、绕去洗车厂的额外费用,让刘女难接受,计程车司机就开往警局,10分钟过程犹如「软绑架」。
爆料刊出后,许多网友声援说「台湾计程车素质就是如此」、「非常抱歉让妳来台湾感受不好的事」,不过也有不少网友不领情,认为呕吐产称的清洁费用本来就该由乘客负担,且是否是急煞造成的也仅是单方面说词。双方论点在留言区吵成一片。
警方表示,61岁王姓司机于3日前往新兴分局三民派出所请求协助,派出所警员获悉争执事项后,依规定受理并协助双方协调,双方对于清洁费用已初步达成共识,员警并告知倘双方再有争议,可循民事诉讼途径解决损害赔偿。
另外,刘女所述王男迳自将其载至警察机关,途中历经10余分钟一节,有无涉强制罪嫌,警方表示将汇集相关事证函请高雄地检署参处,至于王男是否涉向乘客超收,将一并函请市府交通局审认裁处。
高雄市交通局则说,清洁费不在车资范围,由双方协调,如有未按表收费情事,可按公路法处9千到9万元罚锾,至于迳至警局系司机为公平解决争端,衍生车资费用亦宜由双方协调承担,非单方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