荡秋千一半手没抓住!9岁女童飞出「爆头」惨死 家长站一旁聊天

▲9岁女童荡秋千惨死。(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并非新闻当事人)

记者郑思楠/综合报导

上海一9岁女童在社区公共领域的秋千上,玩耍时不慎跌落,因重度颅脑损伤于当日死亡。近日,上海一中院审理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二审维持一审判决,认定游乐设备公司承担60%的赔偿责任,孩子家长自担40%责任。

事发当天,爸爸和奶奶带着9岁的小樱(本文皆为化名)来到社区游乐场玩。期间,他们在社区微信群组中询问是否有人下来一起玩耍。常和小樱一同玩耍的小可得知后欣然应允,小可父母见有小樱家长陪同,便没有一同前往。

不一会儿,4人到达社区游乐场,小樱和小可开始玩起各种游乐设备,小樱的爸爸和奶奶在不远处与邻居们悠闲地聊起天来。后来,小樱和小可两人独自玩起了游乐场里的秋千。为了寻求刺激,两人并排站立在秋千的脚踏板处,并荡很高。

在两人玩得正高兴时,突然,小樱因无处抓握,从正在摆动的秋千上跌落到地上,被正在摆动的秋千底部击中头部并卡在了地面与秋千之间。小樱因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小樱家长悲痛欲绝,遂将游乐设备公司、物业公司、居委会等告上法庭。

经过审理,法院发现该游乐设备存在2处明显的安全隐患,底部与地面的距离过小以及没有限位装置。这些安全隐患违反了大陆国家强制标准,是导致小樱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法院认定游乐设备公司作为该秋千的销售商和安装商,应承担主要责任。

然而,法院也指出,小樱的家长在事发时疏于监管,未能尽到合理且必要的看护和监管职责。因此,他们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最终,法院酌情确定由游乐设备公司对小樱家长的合理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共计赔偿107.2万余元人民币;而小樱家长则需自担40%的责任。而居委、物业和街道等主体,在本次事故中并不存在过错,因此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游乐设备公司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然而,上海一中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合理,遂驳回了上诉并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