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駕駛當摸摸茶?板橋駕訓班色教練強制猥褻起訴

新北市板桥区信义路某汽车驾训班一名教练于2023年11月间,4度利用学员进行道路驾驶练习时,将车上摄影镜头关闭,刻意触碰女学员的手臂内侧、胸部、大腿等部位,事后辩称自己跟被害人只是「像好朋友一样,可能我没有拿捏好分寸」,新北地检署依强制猥亵罪嫌起诉这名色教练。

检警调查,该教练分别在2023年11月13、14、15、17日间,利用被害人驾驶教练车进行道路驾驶时,4度猥亵女方身体。被害人从13日起一路隐忍,但该教练行为却越来越夸张,直到15日被害人再也受不了,当场「啧」了一声,把教练手拨掉,便赶紧下车。

事后被害人向左姓友人透露自己觉得很恶心、难过,在友人建议下决定16日的课程先请假,想好如何搜证再回去上课。不料被害人17日回去上课后,该教练却不知收敛,继续借故多次触碰女方大腿及手臂。

根据被害人父亲亲自到驾训班质问此事的对话录音,以及被害人向驾训班员工反映此事的通讯软体对话纪录,都证明了该教练早知女方已感到不舒服,却依然故我。甚至还在伸出狼爪前,于13日至15日间,刻意在被害人上课前,将教练车上的摄影机手动关闭,佐证他早有猥亵犯意。

警方原已利用权势猥亵罪罪嫌将该名教练送办,但检察官认为,利用权势猥亵是指行为人与被害人间有监督、服从关系,使被害人处于权势下而隐忍屈从,与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意愿之方法,压抑被害人性自主权的强制猥亵有别,因此改以强制猥亵论罪。

新北市板桥区某汽车驾训班一名教4度利用学员进行道路驾驶练习时,刻意触碰女学员手臂内侧、胸部、大腿等部位,遭新北地检署依强制猥亵罪起诉。示意图(非当事人)/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