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卖客户上亿珠宝周转 尚囍珠宝负责人夫妇遭重判

知名珠宝店负责人夫妇邱馗钧、李罄灵2人,因周转不灵,侵占7名台籍、印度籍珠宝供应商寄卖价值近1亿余元祖母绿、蓝宝石等珠宝典当换现,台湾高等法院将李及邱各判刑8年及7年6月(示意图,达志影像)

知名珠宝店负责人夫妇邱馗钧、李罄灵3年前,因周转不灵,侵占7名台籍、印度籍珠宝供应商寄卖价值近1亿余元祖母绿、蓝宝石等珠宝典当换现,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刑度,依业务侵占等罪将李及邱各判刑8年及7年6月,没收犯罪所得。可上诉。

判决指出,李罄灵(原名李荞安)、邱馗钧(原名邱彦轩)为夫妻,共同在台北市中山区经营荞晶坊,从事珠宝买卖业务,李、邱因财务状况不佳,竟将他人交付予其等寄卖之珠宝侵占入己,并将部分珠宝予以典当作为清偿债务或资金周转之用,其余珠宝则未归还。

李、邱明知自己及荞晶坊之资金财务状况于2020年2月10日前已面临窘困,并无能力支付购买珠宝价款,竟佯称购买珠宝,开立6纸支票以取信对方,对方陷于错误而交付珠宝,李、邱取得珠宝后,旋即持以典当,后来部分支票兑现外,其余支票均经退票。

高院酌李及邱从事珠宝精品买卖业务,竟将别人的珠宝侵占入己或以诈术取得珠宝,持至当铺典当变现,且迄今未积极处理,并否认犯行,将李及邱各判刑8年及7年6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9596万3980元及珠宝没收、追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