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ard拒給資料被搜索 刑事局科技中心主任親上火線說明

刑事局向社群网站Dcard公司调阅资料被拒,持搜索票上门调阅,刑事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林建隆今说,依刑事诉讼法发函调阅资料,后续持搜索票前往调阅,未搜索现场,请业者配合警方依法调资料维护治安。

林建隆说,警方受理民众妨碍名誉案件,依刑事诉讼法第229、230条,发函请Dcard公司提供相关资料,Dcard回函「仅于接获法院来函或法院核发之令状(如:调取票、搜索票或扣押裁定等)后,于合理范围内协助办理调取作业。」

他表示,警方依Dcard来函所指的调阅规范,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核发搜索票,持搜索票前往该公司,只调阅个案相关资料,并无执行现场搜索,特此澄清。

他说,对于犯罪嫌疑人以网路匿名性犯罪,已非单纯言论自由,为保护被害人权益,警方依法调阅资料并积极侦办;刑事局会与网路平台业者沟通,充分尊重言论自由,请业者配合与协助警方依法调资料,共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

刑事局向社群网站Dcard公司调阅资料被拒,持搜索票上门调阅,刑事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林建隆说,持搜索票前往调阅,未搜索现场。记者李奕昕/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