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正妹PO万年峡谷美照 云县府要正妹陈述否则开罚
登山正妹去年3月20日在脸书PO文在云林古坑万年峡谷涉嫌进入禁止水域游憩活动区域,恐被罚1-5万。(本报资料照)
登山正妹晒美照常常引来大批网友按赞,但这次却引来云林县政府的开罚,登山正妹收到云林县政府的公文,因为她去年3月20日在脸书PO文在云林古坑万年峡谷涉嫌进入禁止水域游憩活动区域,恐被罚1-5万,让她PO网抱怨。
登山正妹在脸书社团「肉脚登山队」中PO文,「我参加这个社团真的长知识了..也开始知道以前不清楚的规定法规;自从前两年知道合欢山不能带狗..现在又知道2022/3月我去的万年峡谷这里不能走~不能站在我认知的岩石步道上拍照,但是我今天2023/4//24收到公文..我要非常诚实的说..我没有看到公告也忘记什么凉亭下!连昨天发生的事我都记不得了!我只记得我没有下水.我跟其他旅客一样就走在这我以为可以走的步道上上拍几张照片而已!这样也是不行吗?!我也只去年去过一次!如果山友们去的话~麻烦务必看到公告牌和(凉亭)以下区域禁止水域游憩活动!勿从事危险相关性行为! Ps:本人虽白目了一点…但想问栏竿告示牌在哪?!凉亭以下又在哪啊⋯⋯去年的3月啊」。
网友贴出告示牌照片提醒山友。(翻摄肉脚登山队)
网友纷纷在下面留言,「那边在当地是个危险区域,当地人不会那么靠近,因为常发生意外,不管是否下雨都很容易滑进沟里,那就万劫不复了,太难脱身!」、「安全很重要 拍照和行走路线最好离岸边远一点较安全。也建议行政部门既然是危险区域设立公告应尽量明显易见,如果可以的话加装护栏或拉警示线,这样民众较不会误闯。」、「还蛮佩服妳面对自身两个案例的坦然气度,不扭捏作态,这样的率真很难能可贵。网路上有许多见不得他人好的假正义魔人,以后多留心些即可,几位山友建言的申诉方式应该颇具可行性,不妨试着说明看看。」、「辛苦妳了!注意安全!做自己想做的、网路上公开资讯该闪避的还是要闪避一下,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在线上的是酸民还是乡民」。
云林县政府公文中依照,发展观光条例第36条明定,水域游憩活动管理机关得对水域游憩活动之种类、范围、时间及行为限制、禁止;第60条为罚则,于公告禁止区域从事水域游憩活动或不遵守相关限制命令者,处1万至5万罚锾。要求登山正妹10日内向县政府陈述,否则将直接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