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胸爆乳女荷官惨了!网购挂假车牌 白宾士国道飙速160km

记者许宥孺/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郭姓女子今年5月在国道飙速160公里,车牌惨遭吊扣6个月,由于上班需要一台代步车,她竟上网购买假车牌悬挂,警方行经郭女上班的桌游店时,发现车牌外观有异,经比对后识破悬挂假车牌,讯后移送地检署侦办。

▲郭女是桌游店女荷官,警方上门查缉逮人。(图/记者许宥孺翻摄)

旗山分局15日晚间8点50分执行勤务时,在旗山区延平一路上一家桌游店门口看到一部宾士白色轿车,员警发现车牌外观有异样,因此进入店家询问「这是谁的车」。

▲▼宾士车牌被吊扣,女车主竟网购假车牌悬挂。(图/记者许宥孺翻摄)

在店内担任荷官的32岁郭姓女子便走出来,警方直言:「这车牌是不是假的?」郭女第一时间没有回答,警方便先盘查她的身分,并到轿车旁检视车身原始车号再比对,当场识破郭女悬挂假车牌。

郭女表示,因工作需要车辆代步,才会在网路平台购买型号、车色相同的假车牌代替使用,悬挂后心存侥幸上路,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遇到警方拦查被识破。

▲郭女今年5月在国道飙速160公里。(图/记者许宥孺翻摄)

警方调查,郭女今年5月驾车行驶于国道一号南下路段,约行驶时速150、160公里,因严重违规超速40公里以上,牌照遭监理单位吊扣6个月。全案询后依伪造特种文书罪移送桥头地检署侦办。

警方表示,使用伪变造车牌行驶道路,不但可依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第12条第1项第3款最高开罚新台币1万800元外,更涉嫌刑法第212条、第216条伪造特种文书罪,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众贪图小利,将受刑事及最高额罚金重罚。

立法院去年修正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将危险驾驶的超速认定,从超过速限60公里降为40公里以上,并提高罚锾上限。自112年6月30日起,如驾车超过速限40公里以上,将重罚1万2千元至3万6千元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讲习,车主并连坐须吊扣车辆牌照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