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到店」钻漏洞走私烟!金门海巡不到1个月抓16件 机场逮2人
▲金马澎分署第九岸巡队于港口查获非法走私烟品。(图/记者林名扬翻摄,下同)
记者林名扬、黄资真/金门报导
金门县政府近日查获多起非法运输免税烟品的案件,其中包括今年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海巡署金马澎分署第九岸巡队查获民众利用店到店寄运方式,非法运输免税烟品共计16件;另8月1日航空警察局台北分局金门分驻所(以下称航警局金门分驻所)亦于尚义机场查获民众意图贩卖并运输长寿黄硬盒烟等五款免税烟品共计53条,均已违反《烟酒管理法》第46条规定,将依法裁处。
今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期间,第九岸巡队于本县料罗商港浅水码头进行货物安检时,发现多起利用店到店寄运方式非法运输免税烟品案件,共计查获16件,总数达159条,这些案件显示部分不法分子看准超商业者疏于检视包裹内容,试图利用店到店寄运方式,逃避法律监管,以获取非法利益。
另航警局金门分驻所于8月1日的查获案件,为执勤员警在尚义机场执行交通疏导,查获一起意图贩卖而运输免税烟品案件,查获烟品包括长寿黄硬盒烟等5款免税烟品,共计53条。初步调查,林姓及张姓等2位旅客意图将这些免税烟品运输到台中后,再贩卖给亲朋好友。
依据烟酒管理法第46条规定,贩卖、运输、转让或意图贩卖、运输、转让而陈列或贮放私烟、私酒者,将面临行政罚锾和没入违规烟酒品之处分,依情节轻重可达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若查获物现值超过50万元者,罚款可高达600万元。此法规旨在维护国内市场秩序,防止非法交易,同时保护合法业者的权益。
金门县政府再次强调,依据相关法规,免税烟酒品仅供个人自用,输入后不得转作营业用途。任何违规行为都将科处行政罚锾和没入违规烟酒品之处分。县府呼吁民众,勿因贪图小便宜而以身试法,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金门县政府将加强与第九岸巡队、航警局及海关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强化监控与检查措施,特别是在机场、港口等重点区域,确保国内市场的秩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