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名1人曾因揭弊闻名 林浊水:必要时「立委也得做」
宪法法庭昨(6)日针对国会改革释宪法案进行言词辩论。(资料照,郭吉铨摄)
国会改革释宪法案,宪法法庭昨(6)日进行言词辩论,大法官黄昭元质疑,查弊案是否为宪法赋予立法院的职权,引发争议。前立委林浊水对此直言,前总统陈水扁就是在立委任内以揭弊扬名立万,建立当选总统基础,并认为揭弊不该是立委主业,但必要时也得做。
黄昭元昨指出,释字585号解释明载,调查权是立法院固有的辅助性权力,也就是手段性权力,必须要有相对应目的性权力,「不能为调查而调查」。黄昭元质疑,查弊案到底算不算立法院的宪法上所为的目的性权力?查了弊案之后能够做什么?「这是一个核心争议,也是我的困惑所在。」
对此,林浊水今在脸书直言,若发现弊案,立法院可以置之不理吗?他认为,立法院本业是立法和监督政府,但监督政策不可能完全不踫到政府弊案,弊案一旦和政策纠结在一起,那政策立委就要放弃监督?「水门案是不是弊案,美国国会可以不管?川普煽动群众占领国会,国会要惦惦?柯文哲的京华城案,市议员不可以调查?」
林浊水强调,揭弊不应该是立委主业,但是必要时揭弊也得做,并点名陈水扁就是以揭弊扬名立万,建立当选总统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