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疑查弊案是立院职责? 林浊水举3例:难道要立委放弃监督

▲前立委林浊水。(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郭运兴/台北报导

宪法法庭6日针对国会改革释宪案进行言词辩论,而大法官黄昭元质疑,查弊案算不算立法院权力,查了能够做什么?对此,前立委林浊水今(7日)表示,难道发现弊案,立法院可以置之不理,监督政策不可能完全不碰到弊案,立委就要放弃监督?水门案弊案,美国国会可以不管?川普煽动群众占领国会,国会要安静?柯文哲京华城案,市议员不可以调查?所以揭弊不应该是立委主业,但必要时揭弊也得做。

大法官黄昭元昨日质疑,立法院不是不能有调查权,但查弊案到底算不算立法院宪法上所为的目的性权力。查了弊案之后能够做什么?刑事责任吗?还是追究弹劾?这是公务员责任,所以是核心争议,也是困惑所在。

林浊水于脸书表示,大法官黄昭元问,查弊案是立院职责吗?真的问得好吗?

林浊水表示,难道发现弊案,立法院可以置之不理?陈水扁岂不是以揭弊扬名立万,建立当选总统的基础?立法院本业是立法和监督政府,但监督政策不可能完全不碰到政府弊案,弊案一旦和政策纠结在一起,那么立委就要放弃监督这个政策?

林浊水质疑,水门案是不是弊案,美国国会可以不管?川普煽动群众占领国会,国会也要安静?而柯文哲的京华城案,市议员都不可以调查?所以揭弊不应该是立委主业,但必要时揭弊也得做。

林浊水指出,大法官又问调查不能没有目的,否则侵犯监察院对违法失职的弹劾权怎办?修宪后,总统不是已经可由立法院发动弹劾?弹劾总统不是宪法规定给立法院院做为可能目的之一?

最后,林浊水强调,难道立法院可以有弹劾目的,但不能有调查程序,还要由监察院调查再由立法院弹劾?何况以西方的标准,监察院的弹劾根本是假弹劾,假弹劾有什么神圣到不能侵犯的。废了反而让「文官惩戒制度」和「政务官弹劾制度」可以正常化,可以进步。

▼大法官黄昭元。(图/翻摄司法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