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王阿達、瘋先生刊文教人看盜版觸法 警提醒「指導也有罪!」
知名网红「电脑王阿达」、「疯先生」刊登教学文章,涉嫌教民众如何下载软体观看盗版的影视产品,刑事局带回涉案沈男等3人送办。警方提醒,虽然沈男等人只是在网路教学民众如何下载、观看,但著作权法规定,明知侵权商品,仍指导、提供网址下载,都构成违法,「不是教学就没罪」。
刑事局智财大队侦二队指出,根据著作权法第87条规定,明知他人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的著作侵害著作财产权,意图供公众透过网路接触该等著作而受有利益者,都构成违法。
其中意图供公众透过网路接触该著作的方式有三项,包括提供公众使用汇集该等著作网路位址的电脑程式,指导、协助或预设路径供公众使用侵权产品的电脑程式,以及制造、输入或销售载有侵权商品的电脑程式设备或器材。
另外,若行为人还采取广告或其他积极措施,教唆、诱使、煽惑、说服公众利用者,就构成不法意图,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50万元以下罚金。
刑事局在今年4月间接获检举,知名网红「电脑王阿达」、「疯先生」涉在网路平台,教学下载非法侵权APP软体,包括「多选一」、「形状找不同」25个APP,侵权内容市值超过6亿元,检警近月收网,带回涉案沈男等3人,3人都坦认涉案,全案依违反著作权法移送后,一人获1万元交保,其余2人无保请回。
刑事局智财大队查获知名网红刊登文章教学看盗版影音,检警带回涉案3人。记者陈宏睿/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