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3C产品不分家 后天上路

商业司长李镁表示,以往家电、3C产品分别遵照不同商标方式,两种商标方式下又5种不同分类,标示方式繁琐。因数位化资通讯产品整合趋势,两种产品越来越难区分,且相关产品日趋轻薄短小,因而简化、统一商标。

原本两项商品商标方式分别适用「电器商品标示基准」、「资讯、通讯、消费性电子商品基准法」,经过一年缓冲期后,两种商标将统一。

李镁说明,新制家电、3C产品统一商标,分成硬体、软体、零组件及耗材三大类外,新制还增订,硬体商品如有显示器,商标资讯可透过萤幕呈现。举例来说,iPhone手机背面现在印有商品规格资讯,未来可以取消,透过萤幕显示即可。

李镁补充道,产品商标虽可透过萤幕呈现,不过仍应在内外包装或说明书上载明操作方式。

李镁接着说,考量到现在产品越做越小,原规定要在商品上的标示,未来可以标示在内外包装或说明书上即可,且原本需要重复标示事项,也不用再重复标示。

李镁指出,流通于市场成列贩售后,商品就需要遵照商标法的规定,新措施上路后3月8日以后在市面上流通的商品就必须适用新措施,已流通在市面上的商品就可依照旧制。

厂商需注意的是,未来未按照新制标示,将会有罚则。李镁表示,待新制上路后,违法厂商会先给予30天缓冲期改正,届期未改正将开罚2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得连续罚至改善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