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风电3-2期11/11最后递件签约日 经部约见业者「宣示不展延」

至于国产化,3-2期并不打算放宽,只有3-3期选商时才会考虑开放,惟若国内供应链品质、价格、数量无法符合开发商需求,可提出不可抗力因素申请,经济部将个案审查是否放宽进口,惟强调必须「师出有名」,不会任意放宽,以免有违公平性。

据业者透露,经济部「立场坚定,诚意十足」,在科技业对绿电需求紧迫情势下,不希望风电3-2期行政契约再展延,以利在2008~2009年如期并网,未来会尽全力协助开发商解决各种遭遇的阻力及问题。据了解,3-1期风电业者也乐见3-2行政契约签署不展延,以免市场会感染一片观望气氛,不利各项采购及谈判。

由于不少3-2开发商陆续写信或去函经济部,盼争取行政契约签署有展延空间,但理由尽管各有不同,经济部一概不准,30日火速分批约见五家3-2期得标开发商,宣告传达风电3-2期行政契约签署的最后截止日为11月11日,业者当天必须送件申请,不会再放宽展延,未递件申请者视同弃权(标),经济部要拚五家全签,确保2.7GW开发量;至于履约保证金,以3-1期来看,应有缓冲延缴空间。

「必须先签约有了身份后,才有后面协助事项。」据悉,连锦漳在会中这么说。五家得标开发商在简报中提出各种协助事项,有的提出十多项,像CIP就连3-1期沨妙一风场都有提出请求协助事项,像各项筹设许可,就希望经济部大力协助快速取得,以利顺利开工如期完工并网,经济部肯定沨妙一风场的努力,允诺大力协助。经济部向业者展现善意,表示愿意尽力予以协助各项开发阻力或困难,包括台电强化并网规费、购买备用容量费用等,都可分期或缓缴。

会中,有业者关切公平性问题,认为3-2获配风场大小,是以国产化承诺多寡作为评比关键,未来排名一、二名的开发商,不能以不可归责或不可抗力因素为由,做出的国产化项目远低于排名在后业者,否则会衍生不公平问题。据悉,未获配容量的沃旭就高度关注经济部对国产化不可抗力的个案审查,希望不要破坏选商公平性。

对此,连锦漳强调,他心中有一把尺,不是开发商提出「价格较贵、产能不够、品质不好」,就一定会松绑国产化、开放进口,也会视风场有无下单采购而定;而供应链产品的比价除欧洲产产品外,在亚洲可以拿南韩及越南为参考标的,但不能拿大陆产品来比价。

据悉,有开发商仍错误期待经济部10月3日公告国产化内容,认为3-2可能有松绑空间,知情人士说,该公告是订定更明确不可归责样态,并非要松绑国产化,国产化的变更采个案审查,未来会严审业者提出的事由,必须师出有名,不会随便开放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