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风电区块3-1 签约延期
离岸风电区块开发行政契约时间延后整理
离岸风电区块开发(3-1)去年底公布选商结果及顺序后,原定5月17日要完成行政契约签妥,不过由于业界表达需要更多时间准备,否则很有可能放弃开发风场。经济部表示,最晚延后至6月底前完成签妥。至于后续3-2期的选商,会在3-1行政契约签妥后,就会公布相关草案,并给予6个月准备期,预估年底才会进行选商作业,让离岸风电建设规划增添不确定性。
离岸风电区块开发选商选商在去年选出CIP、Corio、北陆、风睿能源SRE(原上纬新能源)、天丰新能源(原达德能源)、台亚及法国电力公司EDF等6组开发团队,分别开发有沨妙、海鼎二、加能、海盛、环洋、海峡、达天等六组开发商、七座离岸风场获配,预计将分于2026与2027年陆续并网,合计3GW的装置容量加入我国再生能源发电的行列。
据悉,由于现在开发商正在处理海缆上岸问题,加上部分开发商需要把所有文件翻译后送交外国母公司后,才会决定签署行政契约,同时开发商也需筹措履约保证金,因此在有限的时程下,让开发商叫苦,甚至部分开发商思考是否要终止开发、不签行政契约即时止血,或争取更多时间来处理相关程序。
能源局组长陈崇宪说,面对开发商希望往后延,能源局现在还在做内部程序,明确后就会对外说明。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部分风场完成签署行政契约后,相当于宣告部分海域就会被先占领,影响区块开发(3-2)选址,甚至可能影响后续选商作业时程。官员说,目前会在确定行政契约签妥时间点后,赶紧启动3-2选商草案预告,争取更多时间让开发商做准备。
不过由于3-2选商卡在开发商意见分歧,陈崇宪解释,部分开发商认为风场应该维持600MW的大小才有利开发,但是也有开发商希望增加到1000MW来增加经济规模,单位成本就会因此下降,这一点大家比较分歧。有些认为现在融资不容易,要找到绿电买家相对而言,风场小一点会比较好处理。
至于后续时程,陈崇宪说,在草案公布之后,会给予6个月的准备期,因为有3-1的经验,开发商认为未来3-2阶段给予半年已经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