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风电开发3-2期 沃旭弃权

离岸风电区块开发3-2期在11日截止收件,经济部能源署表示,5家业者全数送件并办理签约。图为风睿能源SRE。(本报系资料照片)

离岸风电区块开发3-2期在11日截止收件,经济部能源署表示,5家业者全数送件并办理签约,不过排序3的沃旭能源因与排序2的风睿能源风场重叠,被迫弃权,此期目标并网时间在2028、2029年,届时每年将会提供100亿度绿电。

欧盟因台湾离岸风电国产化政策向世贸组织(WTO)提贸易争端,台欧双方近期协调成功,未来3-3期将不受限于国产化遴选规则,能源署长游振伟指出,3-1、3-2期仍按国产化程度分配顺序。

此次依国产化程度顺序,排序1为森崴能源又德风场,容量700MW;排序2是风睿能源海广风场,容量800MW;排序3为沃旭能源的大彰化东北风场,但风场与前者高度重叠,只能被迫弃权。

哥本哈根基础建设基金的沨妙二号风场排第4,容量600MW;科里欧再生能源的海鼎一风场,与德能英华威的德帅风场,分列5、6,容量为360MW、240MW。排序5、6的开发商,目标并网时间在2028年,其余则是2029年。

游振伟指出,此次5家送件业者,有本土、也有国外的开发商,代表国内业者也已累积相当经验,未来将持续协助厂商在2028、2029年如期并网,收件后约2至3周将会有初步审查结果,在缴交保证金后才算是行政契约签署。

针对区块开发3-3期遴选,游振伟表示,国产化不再强制要求后,会重新设计一套机制,可能着重在准时并网、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等权重连结,还需重新思考;另浮动风场示范计划尚未公布时程,主要原因是厂商对于台湾的海域适合什么工法或者趸购费率都有不同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