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风电3-2期 选商草案9月底公布

立委邱志伟14日召开离岸风电政策推动公听会,针对3-2期与剩余畸零风场及3-1期未签约的剩余容量约600MW如何分配,能源局表示,业者意见从维持原本容量到开放到1GW都有,未来将综合考量多元竞争性、基础设施量能与并网容量等条件,来规划风场容量上限。

丹麦开发商沃旭认为,应放大风场容量且减少入选风场数量,同时也提升专案确定性,投标容量应等于获配容量,避免获配风场后还需重新规划财务模型,甚至弃标。台湾纯本土离岸风电开发商台亚风能建议,在弹性放宽风场规模的情况下,仍保持能容许五到六家左右开发商参与的额度。

能源局强调,由于3-1期有2风场选择放弃开发,相关容量将释出,3-2期除了原先的3GW,之前的2风场释出的665MW也会并入供选商,让总开发容量上看3.65GW,不过后续要怎么释出,还需要考量基础设施承受能力,包含并网点、港口等基础设施量能与并网容量等因素。

另外,离岸风电开发商相当关切的3-2期的产业关联机制(国产化),工业局表示,仍持续征询外界意见,目前已经针对在地产业链生产现况与产能进行调查,也正在评估国际产业链供需情形,未来在地化比例将以单一风场容量规模等因素来综合考量,以期降低现阶段加价争取国际供应产能与施工船等问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