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海漂案外案 澎湖科大竟成「海洋杀手」帮凶

澎科大海洋2号目前与PIDC国际潜水中心产学合作,校方说当天的使用状况校方并不清楚,已要求合作方到校说明。(张茂雄摄)

民众检举该潜水团违法在国家公园内捕捞龙虾、面包蟹,已明显违反渔业法规定,最重可处3万到30万元以下罚锾。(海巡署影片翻摄)

日前澎湖南方四岛国家公园东吉岛发生6名潜水客,因意外被「捡回」的事件;该案9日却传出案外案,有民众检举该潜水团,违法使用潜水器在国家公园内捕捞龙虾、面包蟹,已明显违反渔业法规定,最重可处3万到30万元以下罚锾,而载送该组游客的游艇,经调查竟然是澎湖科技大学的海洋2号,澎湖最高学府意外成为「海洋杀手」的帮凶,此事在澎胡保育界引发轩然大波,县府农渔局坦承已接获报案,如违法将移送地检署侦办。

农渔局渔管科长张宏安表示,自用游乐船舶携带潜水器设备潜入海中采捕水产动植物,倘其采捕之数量,经认定达实质渔捞作业之渔获量者,主管机关可本于职权迳行认定,依渔业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可处新台币3万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根据民众检举的照片与影片来看,潜水客身上确有网袋装的渔货,农渔局会约询业者、潜水教练前来说明,如有违规情事一定严加裁罚,以维护澎湖海洋资源的永续经营。

至于该批游客是搭乘澎湖科技大学海洋2号出海潜水,澎科大海洋游憩系主任黄俞升表示,船只是澎科大与PIDC国际潜水中心产学合作,当天使用状况校方并不清楚,也会调查清楚之后,如有违法从事渔业捕捞的情事发生,校方将从新审视双方的合作方式。

据爆料民众表示,该案违法事证相当明确,全案已经转呈吴巡龙检察官,尤其该起事件的案主,涉及标得澎湖县政府多起BOT案,加上澎湖科技大学的海洋2号游艇也涉入,可以说公部门成为「海洋生态杀手」的帮凶,非常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