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男子開車撞死三重執勤員警 新北院裁定羈押

黄姓男子本月13日凌晨涉毒驾高速逆向撞上开警车出勤巡逻停等红绿灯的三重黄姓员警,新北地院今天凌晨裁定羁押。记者曾伯恺/摄影

新北市三重员警黄玮震13日凌晨出勤巡逻于停等红绿灯时,遭疑似毒驾黄姓男子驾车逆向冲撞,当场伤重送医抢救仍宣告不治,警方采验尿液及警询后,昨天下午已将黄男依公共危险、过失致死罪嫌移送新北地检署侦办,检方复讯后,向法院声请羁押,新北地院连夜召开声押庭,今天凌晨裁定羁押。

26岁黄姓男子本月13日凌晨1时许疑似吸毒后驾车,在新北市三重区正义北路往芦洲方向,失神逆向飙行,冲撞停等红灯执勤巡逻警车、一辆多元计程车,导致警车往左侧撞进对向骑楼内,波及路边临停机车18辆、黄牌大型重机车1辆。三重员警黄玮震当场伤重送医抢救仍宣告不治,肇事的黄男一度向警方扯谎说是精神不济酿祸,黄后来才坦承肇事前有吸食外号称「丧尸毒品」麻醉烟弹的新兴毒品。

三重警方采验尿液及警询后,13日下午将黄男依公共危险、过失致死罪嫌移送新北地检署侦办,检方复讯后,认为黄男涉犯刑法第185条第2项前段以他法致生道路往来危险因而致人于死及刑法第185之3第2项前段施用毒品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于死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为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

新北地院漏夜讯问并参酌检察官所提出相关事证,认黄男涉犯刑法第185条之3第1项第3款、第2项前段之尿液或血液所含毒品、麻醉药品或其他相类之物或其代谢物达行政院公告之品项及浓度值以上致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驾驶因而致人于死罪、刑法第185条第2项前段之以他法致生道路往來危险因而致人于死罪、第276条过失致死、第284条过失致伤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并有逃亡之虞,且所犯为最轻本刑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当理由认为有逃亡之虞,有羁押之必要,今天凌晨裁定羁押。

※ 珍爱生命,向毒品说 NO!毒品危害防制咨询专线 0800-770-885

黄姓男子本月13日凌晨涉毒驾高速逆向撞上开警车出勤巡逻停等红绿灯的三重黄姓员警,新北地院今天凌晨裁定羁押。记者王长鼎/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