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纠纷酿祸 他狂刺前狱友7刀致死 二审维持12年徒刑

高雄黄姓男子与康姓男子因为毒品纠纷发生争执,黄男不甘受辱,拿起床头上的蓝波刀对着康男猛刺7刀,一审桥头地院依杀人罪判处黄男12年徒刑,二审高雄高分院5日宣判,维持原审判决。(资料照片)

高雄黄姓男子与康姓男子因为毒品纠纷发生争执,康男持木棒到黄男住处对其殴打,黄男不甘受辱,拿起床头上的蓝波刀对着康男猛刺7刀,康男当场死亡,一审桥头地院依杀人罪判处黄男12年徒刑,二审高雄高分院5日宣判,维持原审判决,可上诉。

判决指出,黄男、康男曾是屏东监狱的狱友,双方因为毒品产生嫌隙,黄男在去年1月底,为了躲避观察、勒戒,向友人洪男借用位于高雄永安区的祖厝居住,而康男于2月5日上午骑乘机车抵达黄男住处,并手持棍棒进入屋内,要找黄男理论。

康男见到黄男后,持棍棒对他狂殴,而黄男不甘受辱,用左手拿起置于床头边的蓝波刀反击,黄男持刀朝康男的胸部、背部等处连刺7刀,导致康男流血不止、不支倒地,黄男见状后,用电话通知友人洪男到场协助。

洪男抵达现场后,只见康男头戴安全帽,正面趴在地上,身边有一大滩血迹且一动也不动,洪男向黄男询问发生何事,黄男则请他叫救护车,救护人员到场时,康男因心脏、主动脉根部及肺脏刺创大量血胸导致失血过多,已当场死亡。

黄男行凶后,收拾凶刀、衣裤、布鞋等物,未听从洪男规劝留在案发现埸,并将证物藏在附近的废弃房屋,搭乘计程车逃逸至冈山区,当天下午黄男就被高市警冈山分局警方循线查获,随即将他逮捕送办。

法院审理时,黄男坦承犯行,但辩称,康男带着手套、安全帽闯入他居住的地方,惊醒后又被对方用木棍殴打,并且持电钻要插他眼睛,他才会拿起刀子反击,目的是要阻止康男杀人,应属正当防卫。一、二审法官调查后,不采信黄嫌说词,但审酌他曾请洪男叫救护车等情事,判处黄男1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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