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為保護父母…弟球棒打死啃老兄 檢罕用「義憤殺人」6萬元交保

台中游姓男子不满大他3岁的哥哥离婚后工作不稳定,长期向家中父母索讨金钱,要不到就暴力相向、乱砸家中物品,昨晚兄弟爆发激烈冲突,游气愤下拿木制球棒打死哥哥,被依杀人罪嫌送办;台中地检署认为游男是基于义愤,考量一切情状后,依「义愤杀人罪嫌」命他6万元交保。

台中第3分局调查,游男(45岁)昨晚8点多在东区天乙街住处和哥哥(48岁)争执,游因哥哥收入不稳定,长期向7旬双亲开口要钱,2人从透天厝住家厨房打到客厅,屋内一遍狼藉,游男激动下拿了1根木制球棒朝哥哥头部猛砸致死,警方到场逮人,今上午依杀人罪嫌移送。

警方调查,游男在印刷厂担任员工,收入相对稳定,游的哥哥和外籍配偶离婚后,考量要照顾未成年小孩仍一起同住,游兄平时虽有开计程车,但载客频率不高导致收入时有时无,常向父母要3000、5000元,游男因此责备哥哥啃老,兄弟间嫌隙一再扩大最终酿悲剧。

据了解,游兄除长期跟爸妈要钱,若被拒绝就恶言相向、砸毁家中物品,昨晚又讨不到钱发飙,砸毁家里门窗、翻桌,还一度要攻击父母,游男实在忍无可忍下,为了保护爸妈,义愤之下才挥棒痛殴哥哥打死他。

由于游男是全家目前唯一经济支柱,眼见父母长期饱受哥哥要不到钱就施暴的威胁下,挺身保护父母却杀了哥哥;台中地检署复讯后认为,游男所犯事证明确,但考量无串证、逃亡之虞,并综合一切情状等,依义愤杀人罪嫌命他6万元交保,限制出居、出境出海。

刑法第273条义愤杀人,当场激于义愤而杀人者,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与刑法第271条普通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提徒刑,刑度相较明显更低。

实务上对「当场基于义愤」是指,被害人先有不正行为,且行为客观上无可容忍,足以引起公愤的情形才会适用。

游男不满哥哥长期啃老,要不到钱就作势攻击父母,昨失控持球棒打死哥哥,检方依义愤杀人命他6万元交保。记者曾健祐/翻摄

游男不满哥哥长期啃老,要不到钱就作势攻击父母,昨失控持球棒打死哥哥。记者曾健祐/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