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深女星拒签征集令 爱子「逃兵遭通缉」!判决出炉
▲资深女星鲍正芳之子逃兵役遭判刑。(图/记者周宸亘摄/翻摄自鲍正芳脸书)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资深女星鲍正芳的张姓儿子,因以观光名义长期滞留大陆地区,区公所多次发函催告返国接受征兵,并致电给鲍母,通知需要签收征集令,但鲍却以「儿子不在国内,无法签收」为由拒绝,新北市政府只好将案件移送地检署侦办。士林地院审理后,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妨害役男征兵处理罪,处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并向公库支付3万元。
起诉指出,1995年出生的张男,2019年3月30日以观光名义出境,即未再返回台湾地区。区公所于同年9月23日,发函催告他1个月内返国接受征兵处理,并在12月14日致电给鲍正芳,有张子的征集令需签收,孰料,鲍正芳以「儿子不在国内且无人可签收」理由拒绝。
2020年12月14日区公所将张男应于2021年1月20日接受征集令公文送达,并于隔年1月11日再次以电话通知鲍正芳,鲍却则称未曾接获任何通知,并明确表示儿子无法如期履行兵役义务。
区公所承办人认为张男显有规避兵役义务意图,且未遵期持征集令至指定处所报到,无奈之下只好将案子移送地检署侦办,地检署则对张男发布通缉令。
▲区公所致电2次予鲍正芳请她通知儿子要服兵役,但鲍却表明儿子无法如期服兵役。(资料图/记者张一中摄)
张男返国后,意外发现自己被通缉,也赶紧到地检署说明自己在大陆工作,母亲也都没转告他有收到征兵通知,但这次回台湾就是要处理兵役问题。
检察官认为区公所曾发函催告,且有公务电话纪录、兵籍表、征集令等资料,不采信其说词,依法将张男提起公诉。
法官审酌张男以观光名义出境到大陆工作且不归,破坏兵役制度公平性,损及潜在国防动员兵力,考量其坦承犯行,无前科,已婚、职业为舞蹈老师,并已完成征兵报到,目前正接受征兵体检,准备入营服役,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妨害役男征兵处理罪,处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判决确定后6个月内须向公库支付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