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交後仍欠台灣逾139億?外交部回應宏都拉斯債務:正常還款無違約

宏都拉斯媒体指出,宏国与台湾断交后,仍积欠台湾约新台币139亿元债务。外交部今天回应,此债务是台湾的银行业者与宏国依商业贷款模式放款,即使台宏关系生变仍不影响合约,目前均正常还款、无违约。本报资料照片

宏都拉斯媒体指出,宏国与台湾断交后,仍积欠台湾约新台币139亿元债务。外交部今天回应,此债务是台湾的银行业者与宏国依商业贷款模式放款,即使台宏关系生变仍不影响合约,目前均正常还款、无违约。

宏都拉斯媒体「新闻报」(La Prensa)指出,宏国在与台湾断交近11个月后,仍积欠台湾超过4.4亿美元(约新台币139亿元)的债务。

外交部对此回应,有关报导所载宏都拉斯积欠台湾的债务,是台湾的银行业者与宏国政府依商业贷款模式进行的放款,借贷合约载明双方权利义务,并订有争端解决机制及诉讼管辖机制等。

外交部强调,即使台宏两国关系生变,贷款合约并不受影响,宏国仍须依约继续偿还本息给台湾的银行。

外交部说明,目前宏国向台湾的银行贷款案均正常还款,并无违约情形;日后倘遇有违约情事,银行也可依商业贷款实务,循国际司法途径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