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称凯旋苑「夫妻共有」 侯办批:父权思想曲解法律

凯旋苑。(本报资料照)

国民党总统候选人侯友宜妻子27日发出公开信表示,文大土地、建物从头到尾都不属于侯友宜,且2026年改为青年房舍出租或社会住宅。对此,民进党前立委段宜康昨质疑,凯旋苑是婚后出资成立公司兴建,当然是夫妻共同资产。对此侯友宜竞选办公室发言人王敏旭表示,《民法》修正后第1017条规定属于婚前财产,所有权当然属于侯太太的,痛批民进党以父权或夫权思想出发,故意曲解法律,混淆视听。

王敏旭表示,昨日竞选办公室的记者会中,律师陈佳瑶已明确指出,所有建筑资金,全部都由娘家出资,即使侯友宜已跟太太结婚了,侯也没有所有权,因为法律已经修改,所有权、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还是侯太太跟娘家的人。

王敏旭指出,《民法》修正后第1017条规定属于夫妻之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都由夫妻各自保有所有权,这是我国《民法》为贯彻男女平等,夫妻人格各自独立、经济地位平等所作的重大修正。

王敏旭说,民进党全党上下背离时代潮流,以父权或夫权思想,主张侯太太于婚后以自有资金或娘家资金建筑房屋、设立公司、登记股份,与侯友宜形成共有关系,是故意曲解法律,混淆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