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指凱旋苑夫妻共有 侯辦批「曲解法律」:侯妻婚前財產

国民党总统候选人侯友宜。 联合报系资料照/记者黄仲裕摄影

针对民进党前立委段宜康所指,凯旋苑是婚后出资成立公司兴建,是夫妻共同资产。侯友宜竞选办公室发言人王敏旭表示,民法修正后第1017条规定属于婚前财产,所有权当然属于侯太太的,段宜康依旧执迷不悟,仍企图混淆视听,请问婚后成立的公司,为何就是夫妻共有,有何法律依据?

王敏旭表示,昨日竞选办公室的记者会中,律师陈佳瑶已明确指出,所有建筑资金,全部都由娘家出资,即使侯友宜已跟太太结婚了,侯也没有所有权,因为法律已经修改,所有权、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还是侯太太跟娘家的人。

王敏旭指出,民法修正后第1017条规定属于夫妻之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都由夫妻各自保有所有权,这是我国民法为贯彻男女平等,夫妻人格各自独立、经济地位平等所作的重大修正。

王敏旭说,民进党全党上下背离时代潮流,以父权或夫权思想,主张侯太太于婚后以自有资金或娘家资金建筑房屋、设立公司、登记股份,与侯友宜形成共有关系,是故意曲解法律,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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